镇、开发区、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钟楼区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验收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钟楼区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验收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检验整治实施成效,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钟政办发〔2016〕32号)文件精神,拟定于近期组织对2016年开展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内容
禁养区(1)(2)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实施内容是否与整治工作方案相符,关停取缔畜禽养殖场进度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档案资料是否齐全,资金使用是否规范等。
二、实施主体
由钟楼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验收组,负责本次污染整治的验收工作,农业局组织牵头,协调验收工作推进情况;环保局督查整治进度与质量,对养殖场取缔进行验收;财政局验收资金使用、资金拨付情况;建设局督查圈舍腾空、养殖设施拆除情况;发改局、城管局、国土分局及公安分局共同参与,协调配合。
三、验收方式
验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镇(街道)自查、区级验收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镇(街道)自查。镇(街道)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对第一轮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开展自查。
(二)区级抽查。区验收组抽查20%的养殖场(户),其中,生猪与水禽养殖场(户)各占20%。查看现场及资料,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下达奖补资金。
四、验收所需资料
提供被取缔养殖场(户)的相关资料,并建立一户一档:
1.提供养殖场点地理位置图、GPS定位信息和该养殖场同一角度关闭拆除前、关闭拆除后的影像资料;
2.镇政府(街道)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3.镇政府(街道)与养殖户签订的关停拆除补助资金协议书;
4.畜禽养殖场腾空单;
5.出具给养殖户的资金拨付单。
附件:钟楼区2016年度畜禽污染整治实施情况验收表
附件
钟楼区2016年度畜禽污染整治实施情况验收
验收时间:
养殖场名称
养殖种类
养殖地点
GPS
占地面积(亩)
圈舍面积 (平方米)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养殖场规模
全年出栏数: 头(羽)
关停取缔
完成情况
关闭拆除砖瓦结构圈舍 平方米;
关闭拆除简易大棚结构圈 平方米;
关闭拆除附属房屋内圈舍 平方米;
资金拨付情况 ;
其他情况说明 ;
区验收意见
参加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