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51号)精神,加强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经研究,决定建立钟楼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工作部署等。
2.研究制定加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方案、措施等。
3.研究处理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
4.研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无照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其他非法办学机构依法予以取缔。
5.研究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何海平副区长任召集人,开发区、镇、各街道以及区教文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详见附件)。在区教文局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收集相关议题,组织召开联席例会,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并报召集人审定。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开发区、镇、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所属区域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突发情况。参与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其他非法办学机构依法清理行动。
2.区教文局:负责文化教育类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对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关联行为进行查处,参加联合执法。
3.区民政局:负责非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参加联合执法。
4.区财政局:负责各成员单位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相关经费保障,参加联合执法。
5.区人社局:负责对民办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参加联合执法。
6.区市场监管局:对经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培训机构,依法依规登记;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骨干作用,应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提请,依法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发布违法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进行查处。
7.团区委:负责维护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青年教工以及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参加联合执法。
8.区妇联:负责维护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女性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参加联合执法。
9.钟楼公安分局: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指导。参加联合执法,严肃处理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10.地税六分局:负责对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纳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联合执法。
11.区物价局:负责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管理,参加联合执法。
12.钟楼消防大队:负责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消防备案和日常监督检查,对按规定需要备案未备案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附件:钟楼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钟楼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何海平 副区长
成 员:杭建兴 邹区镇副镇长
黄文英 北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家胜 新闸街道党工委委员
姚素亚 五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吕萍香 永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 敏 西林街道纪工委书记
冯 洁 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鸣 荷花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毅 区教文局纪委书记
王玉伟 区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指导中心主任
郭宏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巢建方 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
杨秋红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更城 共青团钟楼区委副书记
胡金芳 区妇联主席
潘叶锋 钟楼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 敏 地税六分局副局长
张晓红 区物价局副局长
周志湘 钟楼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文局,由张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