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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台办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钟楼区台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全区对台工作计划。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各部门、各街道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本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情况,提出对台工作意见、建议和对策、措施;依法保护台胞台商的合法权益。
3、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对台招商引资的牵线搭桥和做好台湾团组来区考察投资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纠纷和矛盾。
4、负责全区赴台考察和交流项目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与归后工作;统筹处理我区与台湾人员交往中衍生的问题。
5、参与处理涉台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协调开展全区各有关单位对台上层人士的联络工作。
6、负责台胞捐赠款物的审核上报工作,监督和检查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
7、指导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指导台资企业协会和台谊会等有关涉台社团的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台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区台办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拓展领域,认真抓好两岸交流交往工作
切实开展入岛交流活动,打好“亲情牌”,加强与重点台胞台属的联系,引导台属与在台亲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宣传我区的发展变化、投资环境等,邀请他们回家乡参观考察,探亲访友,投资置业;打好“友情牌”,不断建立和完善在台人员信息资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联系,与他们广交朋友,适时开展各类联络、联谊活动,倾力打造赴台交流品牌项目。
2、求真务实,认真抓好对台经济工作
进一步扩大对台经贸合作,加强与台湾岛内商会、协会、企业集团和各地台联、台资企业的联系,积极推介我区对台招商引资亮点项目,有针对性地邀请台商来考察、洽谈、投资,吸引一批台商来钟楼投资兴业;进一步完善对台项目的服务机制,依法维护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解决台资台属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热忱为其排忧解难,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推进台资台属企业健康发展。
3、创新形式,认真抓好对台宣传工作
一要强化入岛宣传,要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积极撰写对台宣传稿件,大力宣传钟楼,提高钟楼在岛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重大传统节日,通过向台湾岛内寄送贺卡、宣传制品、书籍等形式,广泛开展入岛宣传;要通过接待、拜访、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台胞的接触,适时做好面对面的宣传。二要强化涉台教育,开展涉台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不断增强涉台宣传教育宣讲效果,扩大影响力;要继续抓好涉台宣传刊物征订工作,充分发挥“两刊”在涉台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家喻户晓,真正达到“入岛、入耳、入眼、入心”的教育效果。
4、挖掘潜力,认真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要强化涉台工作网络和机制建设,加强对对台工作的领导,完善机制,摸清和及时更新台胞台属的基本情况,建立对台资料信息库;要抓好涉台调研和对重点台胞台属的走访慰问及对贫困台胞台属的解困救助;要抓好服务台胞台属工作,通过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等活动,坚持定期深入台资台属企业和台属户中走访了解情况,为他们排忧解难;要抓好对台属联谊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台胞台属在对台工作中的特殊作用。
三、区台办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台办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行政编制2人、实有人员2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14.22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度支出预算金额14.22万元。
从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金额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台办内部日常运转、开展台办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金额7.72万元,主要用于台办离退休职工经费。
五、“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度钟楼区台办“三公经费”预算金额3.5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增加1.4万元,其中: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2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增加0.7万元,增加原因为对台工作与台方交流交往人次及次数增加; 2017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0.5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为全区对台工作形势严峻,会议增加;2017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1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增加0.5万元,增加原因为加强基层对台工作的培训。
第二部分 钟楼区台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一、 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14.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0.1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部门工作经费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14.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4.2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1万元,减少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部门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计 14.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台办内部日常运转、开展对台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万元,主要用于台办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0.6万元,增长 7.77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房贴调整。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6 万元,增长 7.7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7万元,减少10.77%。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部门工作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22万元,占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4.2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7.22万元,占 54.3 %;
项目支出 6.5万元,占 45.7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2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1万元,减少0.7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部门工作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1万元,减少0.7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部门工作经费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台办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5万元,与上年增加1.4万元,增加40 %。主要原因是对台工作力度加大。
2.台办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万元,减少41.2 %。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经费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7.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6 万元,增长 7.7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7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7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部门工作经费减少。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7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7.72 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台工作与台方交流交往次数及人次增加。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5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台办条线工作会议。
钟楼区台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基层对台工作的培训。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1、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的其他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7年度钟楼区台办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