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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民宗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钟楼区民宗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协调民族关系、增进民族团结。
(三)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清真饮食网点的督查指导、规范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经商人员的管理。
(四)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事务管理,帮助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检查督促执行情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区民宗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结合钟楼特色,利用自身资源,横向沟通交流,纵向对标找差,坚持问题导向,思考谋划明年的工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依法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在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教育引导全区民宗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开展全面深入持久的《条例》学习活动;狠抓贯彻落实,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将《条例》要求落到实处。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少数民族同胞、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确保民宗领域平安稳定。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应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维稳应急工作要求,主动排查、积极化解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决抵御境外渗透,积极开展基督教私设点治理等专项工作。规范对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完善消防、应急疏散等预案。组织签订《2017-2018年度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责任书》。加强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管理,创新工作方式,探索长效机制。制定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引导信访群众依法信访,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理性反映诉求,依法双向规范行政行为和信访行为。
3.加强民族宗教宣传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始终为民族宗教工作传递好声音、增添正能量。组织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月活动。抓好民宗干部队伍、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法治思维,利用每年5-6月开展的民族宗教宣传教育月,将涉及宗教的法律法规纳入全区公务员普法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进活动场所、面向信教群众。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健全信息员网络,落实好全年的目标任务。
4.完善民族工作联系点制度。依托已建立的少数民族纠纷调委会、法律援助服务站,强化人性化服务意识,构建幸福民族团结大家庭,采取定期走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为少数民族居民送服务;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通过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服务团结群众凝聚人心,为少数民族居民送健康送平安;阵地建设和活动相结合,为少数民族送快乐送温暖。社区积极打造民族工作服务集群,为少数民族居民提供多层次、全方位便民惠民服务。如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便民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民政救助、计生服务、治安调解、户籍管理、维稳协调等方面的快捷服务。
5.调整完善清真行业商会。利用工商联餐饮行业商会的优质资源,辐射带动清真行业商会,探索传统饮食文化和清真特色餐饮的结合点,更新清真餐饮网点的服务理念,整体提高全区清真餐饮行业的服务和食品质量。
6.规范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区民宗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理布局,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合理需要。争取市佛协和宗教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主动配合开发区佛教文化产业园项目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操作流程。依托党派律师志愿者服务团资源平台,聘请法律顾问,多元化妥善处理宗教信访矛盾,与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形成联动应急机制,努力营造宗教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引导宗教界服务奉献社会。积极引导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育和礼仪制度的同时,挖掘宗教文化精髓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和谐、道德、慈善的结合点,鼓励搭建钟楼区佛教慈善功德会,以此引领带动更多的宗教界人士和佛教信众热心慈善、奉献社会的积极性,倡导向心、向上、向善的精神内涵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充分发挥宗教界的正能量。
8.推进民宗人员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民宗助理工作实务培训班,在形式内容上贴近实需,力求实效。积极参加市“民宗讲坛”,“读书月”、“民宗讲堂”等活动。以教风建设为抓手,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爱国主义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星级场所认定工作,加强场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对照标准固强补弱,对宗教场所进行重点指导帮助,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健全民主管理组织,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推动宗教场所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水平再提升。
三、区民宗局机构设置与编制情况
(一)区民宗局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无内设机构。
(二)区民宗局有2个编制,实际在编2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41.5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度支出预算金额41.50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金额33.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民宗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预算金额1.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预算金额5.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金额6.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度钟楼区民宗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其中: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1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费用均为0,没有增减。
2017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2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2017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2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减少了0.5万元,主要原因为精简了培训计划。
第二部分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2017年度区民宗局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一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名称
一、财政拨款
41.5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81
一、基本支出
35.00
1.一般公共预算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6.50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防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其他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73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5.96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收入小计
当年支出小计
上年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2017年度区民宗局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表二
单位:万元
收入总计
41.5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小计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专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其他资金
经营收入
省直拨资金
医疗收入
其他
上年结余
2017年度区民宗局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表三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7年度区民宗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四
项目名称(按功能科目分)
一般公共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备注:支出功能科目到“类”
2017年度区民宗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五
功能科目代码
金 额
合 计
2012401
行政运行
27.31
2012499
其他宗教事务支出
6.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7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0.6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77
2210202
提租补贴
3.18
备注:支出功能科目明细到“项”
2017年度区民宗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5
30101
基本工资
6.92
30102
津贴补贴
15.69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85
30229
福利费
0.05
30311
30312
30216
培训费
0.68
30228
工会经费
0.24
30215
会议费
0.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0.6
30211
差旅费
0.96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6
2017年度区民宗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七
无
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故本表无数据。
2017年度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八
2017年度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九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数
2017年度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59
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支出安排数应与表九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7年度区民宗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一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0
1
2
备注:2017年度钟楼区民宗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1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其中: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1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费用均为0,没有增减。
2017年度会议费预算金额2万元,较2015年度预算金额没有增减;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金额2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减少了0.5万元,减少原因为精简了培训安排。
2017年区民宗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表十二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物品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总计
一、货物
二、工程
三、服务
本部门今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故本表无数据。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1.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7.71 万元,增长7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4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4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4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71 万元,增长 7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二)支出预算总计 41.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3.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民宗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56 万元,增长59.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0.93万元,增加 116.2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 5.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4.22万元,增长 24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上调基数、住房补贴上调比例。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41 万元,增长 110.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7万元,减少9.72%。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经费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4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1.5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1.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5万元,占 84.34 %;
项目支出 6.5 万元,占 15.66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1.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7.71 万元,增长 74.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7.71 万元,增长 74.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27.3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26万元,增长94.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2.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支出 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 9.72 %。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经费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支出 1.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8 万元,增加 118.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 0.6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6 万元,增加116.13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2.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54万元,增长12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保障(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1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8 万元,增长5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住房补贴基数调整及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0.4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4.59 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71 万元,增长 74.4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5 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59万元,比2016年增加 3.56万元,增长345.63 %。主要原因是:因调整科目口径,今年交通费补贴放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钟楼区民宗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了培训计划。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1.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宗教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