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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房产管理局预算公开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本地区房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工作;做好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办理村镇房屋权属登记。颁发村镇房屋所有权证。负责辖区内拆迁房屋确权以及相关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4.接受市局委托部署实施、经营管理全区直管公房,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协助做好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5.制订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保障工作计划,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走访调查、资格初审、年审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市局委托管理全区廉租住房、公共租屋的租金征收、房屋修缮等管理工作。
6.承担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本市住房制度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辖区各房改单位的业务工作,参与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钟楼区房产管理局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高标准完成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1、完成市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配合区政府做好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中等以下收入住房苦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2、积极与国开行江苏省分行、市局等部门协调,争取2017年钟楼区1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今年年底通过贷款授信,同时谋划做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进工作。
3、牵头做好住宅房屋使用安全的检查监督、督促指导辖区内危房解危、协调技术部门提出治理整改意见等工作。督促街道重点对危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巡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现房屋有危险情况的,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继续抓好租金征收等管理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对直管公房、保障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房屋安全巡查,做好所有管理房屋的抢修、维修工作,保证承租户的房屋安全。
(二)加大对房地产分析的稳控
针对目前钟楼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破产清算,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钟楼区房管局高度重视房地产社会矛盾,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着力加大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研究,增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环境的监管,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积极妥善处理房地产矛盾。
一是继续抓好排查预警。全面清查我区房地产项目在企业资金链、延期交付、价格波动、违规经营、对外担保、工程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有可能出现问题的企业,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二是继续抓牢预售监管。钟楼区房管局将对于即将要进行预售的房地产项目,组织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检查,通过联合检查才可进行预售,确保了购房者的资金安全,降低了项目抽调销售资金的可能,对于一些存在低风险的销售项目,将采取由政府监控预售资金的方式,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是继续抓实应急处置。在全区范围内,出现房地产社会矛盾可能引发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情况,将视情况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由属地街道迅速核实情况,拿出处置方案,钟楼区房管局进行评估可行性,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处置方案,报上级通过后实施。矛盾处置完毕后,还将对事件的发生、应急处置、处置结果及损失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缩短响应时间、提高处置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力争将风险化解在基层,避免扩大化和严重化。
(三)强化物业监管责任
1、加强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性监管
住宅小区项目服务合同签约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约备案率100%;物业服务合同签约备案率达95%;尽量指导条款细实际,减少事后矛盾。
2、建立并健全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工作
新交付住宅小区项目承接查验工作先培养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意识,计划利用一定时间将该工作落到实处;对更迭的物业项目,指导按实际做好项目承接查验工作,避免矛盾的产生。
3、破解物管难题,引导业委会、业主自律有新举措
严格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具备成立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熟一个成立一个,严格成立程序,成立后加强指导,事后重视督查,在换届时提前宣传引道。
4、扩大物业宣传,争取舆论支持
建立客观的舆论导向、公正的舆论监督,利用小区《和谐物管》专栏建立《诚信园地》,表彰诚信业主,宣传诚信故事;开设和谐物管道德讲堂,开展各类咨询、演讲、比赛活动;组织人员走访业主,了解业主对物业的要求,帮助业主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积极与媒体沟通,引入谴责机制,对极少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业主进行舆论谴责,强化社会公德意识和业主责任意识。用行动赢得尊严和地位,赢得社会的认同!
5、基础管理有新提升
一是信息化建设要有新提升。二是传统业务要有新提升。要加强重点业务和难点课题的研究思考,进一步拓展物业监管业务范围。三是服务效能要有新提升。要完善内控机制,优化服务流程,方便办事群众,提高为企业办事效率;
6、做好公共维修基金审核
今年预计市局将下放我区范围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的审核权限,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公共维修资金及应急使用公共维修资金的确定流程工作,制定具体办法。
7、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
切实加强钟楼区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同街道、社区,对照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在国家复查测评中不失分,少失分,在2017年的考核住宅小区排名争取保二争一。
三、钟楼区房产管理局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钟楼区房产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物业监管科、住房保障科。本局现有公务员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社会化用工30名。无所属单位。
四、钟楼区房产管理局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363.35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度支出预算金额363.35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金额8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职工经费。
‚医疗卫生支出预算金额5.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ƒ城乡社区支出预算金额255.8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④住房保障支出预算金额17.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197.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65.57万元。
五、“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度钟楼区房管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4.35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增加3.87万元。增加原因为:邹区房管所的一辆公车随同行政区划调整一起并入我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15万元;另有职工教育经费0.72万元今年预算调整至培训费中。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1.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预算金额0.92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持平。
2017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名称
一、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一、基本支出
197.78
1. 一般公共预算
363.35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165.57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国防支出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其他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4.10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43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255.87
十二、农林水支出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17.95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收入小计
当年支出小计
上年结余资金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2017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表二
单位:万元
收入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小计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334.39
专项收入
28.96
政府性基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上年结转和资金结余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表三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四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五
功能科目代码
金 额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72
2120101
行政运行
70.82
212019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78.09
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06.96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82
2210202
提租补贴
9.13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101
基本工资
25.72
30102
津贴补贴
47.14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20
30211
差旅费
3.84
30215
会议费
0.30
30216
培训费
0.92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0
30228
工会经费
0.96
30229
福利费
0.19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5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70
30302
退休费
30311
30312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6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七
说明: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八
84.1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九
1.2
2017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61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一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7
3.15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表十二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物品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总计
4.20
1.货物
项目经费-部门工作经费
台式计算机
集中采购
2.17
便携式计算机
0.44
打印设备
0.36
显示设备
0.16
复印机
0.88
销毁设备
0.08
传真机
0.11
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63.3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1134 万元,减少 75.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363.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63.3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63.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4万元,减少 75.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
(二)支出预算总计 363.35 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支出 255.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38.98 万元,减少13.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4.1 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 1092.11 万元,减少 92.8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5.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减少 3.13万元,减少36.5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类)支出 17.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0.22万元,增长 1.24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上调基数、住房补贴上调比例。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97.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9.39万元,增长 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65.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124.61万元,减少87.1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63.3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3.35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63.3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97.78万元,占 54.43 %;
项目支出 165.57 万元,占 45.57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63.3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134 万元,减少 75.7 %。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363.3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134 万元,减少 75.7 %。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70.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2万元,减少 23.04 %。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人员调资。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事务支出(项)支出 7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8万元,增加 54.9 %。主要原因是原武进区房管局邹区房管所并入我局,比上年增加了社会化用工经费及公用经费。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 106.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46万元,减少 29.82 %。主要原因是未整治小区整治经费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84.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23 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及房贴调整。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
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支出 3.7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01 万元,减少 21.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 1.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2 万元,减少 55.2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8.82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92 万元,减少 24.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住房保障(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9.1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4 万元,增长 52.4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住房补贴基数调整及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97.7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81.1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6.61 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63.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134 万元,减少 75.7%。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事改企退休人员的退休补贴由社保发放。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97.78 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61万元,比2015年增加 5.34万元,增长47.38 %。主要原因是:因调整科目口径,今年交通费补贴放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1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2.42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7.58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1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行政区划调整,原武进区房管局邹区房管所并入我局,其一辆公车随同并入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2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3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0.92 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其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