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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信访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订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单位、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赴京、去省、到市、来区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分析研究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形势,征集群众建议,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信访工作,组织交流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区信访工作在上级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紧紧围绕有关工作要求,将基础工作提升与难点工作突破相结合,多部门协调联动,多举措扎实推进,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法治信访建设。进一步加大信访法治化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宣传方式和载体,努力在全区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依法规范开展信访工作,推进诉访分离,坚持法定途径优先,严格实行信访与诉讼分离,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
(二)深化阳光信访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阳光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在信访工作中的有效运用,通过可跟踪、可查询的业务办理平台,为群众反映诉求提供便利,有效保障群众反映信访诉求知情权的实现。开展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切实提高信访业务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全力推进“事要解决”。充分发挥人民建议在改善民生、完善政策、科学决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面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信访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好首办负责制。强化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理,强力攻坚积案。
(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开展提升信访干部综合素养的知识培训。以 “三严三实”、“两学一做” 及“三大一实干”等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区信访局隶属于区委办(正科级设置),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接访科、办信复查科、督查督办科。编制数为7,均为行政编制。
区信访局与区网络(电话)信访受理中心(隶属于区委办)于2012年合署办公至今,该中心编制数为3,均为事业编制。
(一)收入预算:2017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141.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度支出预算金额141.15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金额108.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信访事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金额5.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金额1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128.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2.5万元。
2017年度钟楼区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0.52万元,较2016年减少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与上年减少0.2万元,会议费预算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万元,培训费预算7.72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表格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2.5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1.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1.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二)支出预算总计141.1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信访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5.4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0.58 万元,增长 8.6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房贴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5.7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的医疗保险。与上年相比增加 0.06万元,增长 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 19.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6.5万元,增长 5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上调基数、住房补贴上调比例。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28.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5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7万元,减少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部门工作经费较上年相应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41.1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1.15万元,占 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41.1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8.65万元,占 91.14%;
项目支出 12.5 万元,占 8.86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5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4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5 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74.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2万元,增长7.6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2.信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 21.3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8万元,增长3.7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调资。
3.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项)支出 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5.3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和公务接待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8万元,增长 8.63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房贴调整。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 (项)支出 3.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3 万元,增长 0.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 2.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3 万元,增长 1.3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1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6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34 万元,增长123.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住房补贴基数调整及比例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8.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6.13 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55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调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住房补贴比例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28.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3 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6.13万元,比2016年增加 5.86万元,增长57.06 %。主要原因是:因调整科目口径,今年交通费补贴放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1.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8 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精简不必要的会议。
钟楼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7.72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其他信访事务支出(项):指信访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信访局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