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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级机关党工委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区级机关党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 区级机关党工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区级机关党工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区级机关党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区机关党工委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区级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级机关党建工作。
2、指导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3、指导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情况。
4、指导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抓好区级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区级机关党工委所属各单位党组织设置的调整和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党总支、党支部组成成员的任免。审批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
6、领导区级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权限审批区级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分决定。
7、负责对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党务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
8、领导区级机关工会委员会、共青团区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区级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级机关党工委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抓牢学习教育,持续推进理论武装
1. 深化政治理论学习。突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工作主线,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六中全会、省市区党代会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筹发挥书记上讲党课、“三大一实干大讨论”等载体作用,全面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务干部重点学、党员干部深入学,做到真信真懂真用。
2.强化意识形态建设。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制定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行为规范清单,细化具体要求,明确不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要带头做什么。
二、严格制度执行,推动党建责任落地见效
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进一步厘清机关党组织职能定位,明确制度规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目标,深入实施区级机关党(总)支部书记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机关党组织书记立足本职、突出本业、追求本元,形成党(总)支部书记负总责、支部委员具体负责、机关党员认真落实、党组织彰显活力的工作格局。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机关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定标定量、开展长效考核。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年内,机关党工委将通过工作调研、专项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和指导,使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严肃起来。
三、着力规范化建设,筑牢机关基层基础
5. 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制定《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日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常规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促进支部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定下发钟楼区《党员手册》,引导并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让机关党员学有所记、践有所依,党员个人行为“有痕迹”。
6. 推行“主题学做日”制度。根据区委“四个过硬建设年”活动要求,结合关键节点和支部实际,党组织统一步调和行动,开展 “主题学做日”实践活动,即每月固定一天时间,采取半天主题学习、半天志愿服务的形式。具体做到“五个一”:记好“一本学做笔记”、分享“一次学做心得”、开展“一项创新工作”、参与“一次志愿服务”、认领“一条群众心愿”。
四、狠抓作风建设,推动服务效能持续优化
7.抓好思想发动、清单制定。把“大转变”与“大讨论”、“大走访”有机衔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道德讲堂”活动紧密结合,采取大家谈、设专栏、进课堂等方式,围绕“转什么、怎么转” 深入开展讨论;通过《新钟楼》、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途径,针对“大转变”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把作风建设要求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8. 抓好日常管理、督查整改。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日常考核,制定实施《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十带头”、“十严禁”规定》,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四牌一栏”、服务规范“五个一”和文明礼仪“十个一”等制度,大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9.抓好成果固化、建章立制。将“大转变”活动开展情况列为今年全区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和综合考核的单项考核项目,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针对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中发生的问题,视情节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五、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10.完善党建格局。克服“就党建抓党建,就机关论机关”的狭隘观念,多从大局、整体着眼和入手,系统谋划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党务与业务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区级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党组织的领导,密切与各行业局党委的联系,加强对镇、开发区、各街道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构建形成同频共振、整体提升的“大党建”格局。
11.强化工作联动。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带工建、团建,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和履职要求,联手机关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广泛开展劳动竞赛、职工运动会、文明创建、岗位练兵、文娱表演等活动,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钟楼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单位性质
钟楼区机关党工委是基层预算单位,属于党政机关,为财政拨款单位,是组织部挂牌机构。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度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金额35.5965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度支出预算金额35.5965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金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组织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96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和住房补贴。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19.09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金额16.5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区级机关党工委 “三公”经费预算金额共计1.5万元,比上一年减少0.5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度,钟楼区级机关党工委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一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功能科目名称
一、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6.5
一、基本支出
19.0965
1. 一般公共预算
35.5965
二、外交支出
二、项目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三、国防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
三、其他资金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收入小计
当年支出小计
上年结余资金
0.00
结转下年资金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表二
单位:万元
收入总计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专项收入
政府性基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小计
经营收入
省直拨资金
其他
上年结余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表三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四
收入
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五
功能科目代码
金 额
合 计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备注:支出功能科目明细到“项”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六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30302
退休费
备注:支出经济科目明细到“款”。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七
注: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故本表无数据。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八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九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支出安排数应与表九中的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
2017年度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十一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1.5
3
3.5
2017年区级机关党工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公开表十二
采购品目大类
专项名称
经济科目
采购物品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总计
一、货物
二、工程
三、服务
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党工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35.596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0.8465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大一实干”作风大转变等活动。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35.59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5.596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 4.2%。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缩减。
(二)支出预算总计35.596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 4.2%。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缩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465万元,增长8.09 %。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增长。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4.2%。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5.596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965万元,占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5.596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0965万元,占53.64%; 项目支出16.5万元,占46.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465万元,增长2.37%。主要原因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大一实干”作风大转变等活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5.5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2.37%。主要原因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7万元,减少 4.2%。主要原因办公经费缩减。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9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退休职工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465万元,增长8.0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房贴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0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96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5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8465万元,增长2.37%。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9.0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96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75%。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本年相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8万元,减少53.33%。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万元,增加1.5万元,增加50%。
区级机关工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3.5万元,减少2.2万元,减少62.85%。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事务支出(项):指老干部工作事务方面的其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组织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