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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市场监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2-03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方案

一、2017年部门预算

公开主体: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

公开方式: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

二、专项资金分配信息

公开主体: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根据资金分配流程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内容:纳入区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资金分配等信息

三、部门政府采购信息

公开主体: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公开方式: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相关政府采购网站

公开内容: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

四、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公开主体: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时间:4月30日前

公开方式: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公开内容:本部门制定的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或文件等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备案并监督管理。

4、负责市场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商品质量抽检、监管并发布抽检信息;按规定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等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

6、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管理,负责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省、市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8、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10、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和商品计量行为。

14、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

15、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以及各类体系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机构,规范市场认证行为,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实施对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检查。

16、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17、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8、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19、推动食品药品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21、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22、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2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加大食品巡查力度,增加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批次,推进食品电子溯源系统的建设,加大农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和整治,规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构建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企业五证合一、个体户两证合一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热情,推出便民举措,规范服务流程,传递机关效能。

3、构建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鉴于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与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紧密相关,快速处置上述事件,能第一时间把损害降低到最低,树立高效、透明、负责任的政府机关形象。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强化与职能部门、街道沟通协调的能力,培养精干的执法队伍,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和财产安全。

4、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持续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通过个转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和经营水平,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抵押等途径,多方位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5、强化质量强区建设,不断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进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争创"区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乃至 "江苏省质量奖"和 "中国质量奖",在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做出积极贡献。

6、构建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一批不正当竞争、广告、食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行政案件的查处,打击了违法经营、非法生产的行为。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服务企业经营者,逐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形成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的意识,为全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强化企业信用建设。一是扎实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工作,清理一批查无下落、无法联系的"僵尸"公司,提升年报质量和年报率;展开双随机抽查,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年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鼓励信誉良好的企业,申报各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以信用助力企业发展。三是持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构建企业守法经营的法治环境。

8、强化执法队伍的法治培训。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是我局的根基。本固则枝荣,打牢法治根基,方能吃透法律,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我局将制定2017年法制培训计划,强化法律基础培训,开展案例剖析、案卷评比等活动,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挂注册登记科牌子)、市场规范管理科(挂商标广告监管科牌子)、稽查科、质量监管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科牌子)、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2、派出机构

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后,派出机构有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挂“常州市钟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牌子;设立新闸、五星、永红、南大街、荷花池、邹区5个基层分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名称统一为“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统一挂“常州市钟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分局”牌子。均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3、编制现状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机构,编制数为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事业编制29人。编制2017年预算时实有在职在编107人,离退休人员共5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4人,聘用人员64人,单位负担长期赡养人数3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制止浪费、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结合本局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深化资产优化配置的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钟楼区部门预算的通知》(钟财)填列。

本局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派出机构增设。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814.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81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8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派出机构增设。

(二)支出预算总计2814.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构运行的基本支出及履行相关职能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5.89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3.1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9.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1万元,增长305.83%。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2016年财政部门未在这个指标下达,另2017年抽检批次增加,导致该类支出大幅度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8.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46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6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01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派出机构增设。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5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89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批次增加,该经费一项支出比2016年增加72.3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本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814.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4.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本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合计281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64.65万元,占73.35%;

项目支出750.15万元,占26.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本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派出机构增设和政府要求本局履职尽责的范围扩大,导致基本及项目支出都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派出机构增设和政府要求本局履职尽责的范围扩大。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39.97万元。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6.33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57.11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28.3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7.57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9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7.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52.81万元。

8.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12.5万元。

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4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10.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支出3.14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11.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支出2.05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编制2016年预算时,机构改革初步到位,三局合并,预算编制人员对三局的职能职责还未及时了解,故2016年预算编制的框架较粗,经过学习与研究,对2017年预算的编制进行了细化,使2017年预算更合理合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4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1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1.1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179.05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2016年财政部门未在这个指标下达,另2017年抽检批次增加,导致该项支出大幅度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0.44%,基本持平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0.44%,基本持平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0.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3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3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19万元,增长50.39%。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新职工房帖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1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4.75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派出机构增设和政府要求本局履职尽责的范围扩大。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1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4.75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2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08万元,增长10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派出机构增设。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本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5%;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车辆报废。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本局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4.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

本局很多布置工作的会议,大都是业务交流与培训,以会代训的情况很多,2016年预算执行下来,认为编入培训费更为合理,2017年预算会议费与培训费总数50.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基本持平。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市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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