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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钟楼区市场监管局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7-02-02    来源:市监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2017年度钟楼区财政局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及备案并监督管理。


4、负责市场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商品质量抽检、监管并发布抽检信息;按规定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负责经纪机构、经纪人和经纪活动以及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等经济违法行为的查处。


6、负责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管理,负责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省、市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8、负责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9、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10、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依法处理;协助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2、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标准化工作。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管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和商品计量行为。


14、承担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举报投诉。


15、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性认证产品以及各类体系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机构,规范市场认证行为,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实施对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检查。


16、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17、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18、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掌握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完善应对措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订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


19、推动食品药品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21、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


22、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2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加大食品巡查力度,增加食品药品安全抽检批次,推进食品电子溯源系统的建设,加大农产品交易市场监管和整治,规范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构建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继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落实企业五证合一、个体户两证合一工作。进一步激发群众创业热情,推出便民举措,规范服务流程,传递机关效能。


3、构建突发事件快速处置机制。鉴于食品、特种设备安全问题与群众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紧密相关,快速处置上述事件,能第一时间把损害降低到最低,树立高效、透明、负责任的政府机关形象。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强化与职能部门、街道沟通协调的能力,培养精干的执法队伍,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全面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和财产安全。


4、加大服务企业力度。持续支持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通过个转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和经营水平,通过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抵押等途径,多方位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5、强化质量强区建设,不断完善"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进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质量管理能力,争创"区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乃至 "江苏省质量奖"和

"中国质量奖",在常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中做出积极贡献。


6、构建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一批不正当竞争、广告、食品、特种设备等行政处罚案件。通过行政案件的查处,打击了违法经营、非法生产的行为。同时,加大普法力度,服务企业经营者,逐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形成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的意识,为全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强化企业信用建设。一是扎实开展2016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工作,清理一批查无下落、无法联系的"僵尸"公司,提升年报质量和年报率;展开双随机抽查,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年报行为进行查处。二是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鼓励信誉良好的企业,申报各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以信用助力企业发展。三是持续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构建企业守法经营的法治环境。


8、强化执法队伍的法治培训。作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是我局的根基。本固则枝荣,打牢法治根基,方能吃透法律,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我局将制定2017年法制培训计划,强化法律基础培训,开展案例剖析、案卷评比等活动,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提升。


三、部门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挂注册登记科牌子)、市场规范管理科(挂商标广告监管科牌子)、稽查科、质量监管科、标准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科牌子)、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中心牌子)


2、派出机构


机构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后,派出机构有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挂“常州市钟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牌子;设立新闸、五星、永红、南大街、荷花池、邹区5个基层分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名称统一为“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XX分局”,统一挂“常州市钟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分局”牌子。均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


   

3、编制现状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行政机构,编制数为134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事业编制29人。编制2017年预算时实有在职在编107人,离退休人员共5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4人,聘用人员64人,单位负担长期赡养人数3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制止浪费、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规范项目设置和管理,结合本局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深化资产优化配置的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情况。


2017年度本局“三公经费”预算金额53.3万元,较2016年度预算金额减少14万元,其中: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金额52.5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14万元,原因是2016年有车辆报废;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0.8万元,与2016年度预算持平;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金额5.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培训费预算金额44.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


本局很多布置工作的会议,大都是业务交流与培训,以会代训的情况很多,2016年预算执行下来,认为编入培训费更为合理,2017年预算会议费与培训费总数50.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基本持平。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2017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钟楼区部门预算的通知》(钟财)填列。


本局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派出机构增设。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814.8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81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8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派出机构增设。


(二)支出预算总计2814.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2.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构运行的基本支出及履行相关职能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5.89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4.5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3.1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39.4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增加180.41万元,增长305.83%。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2016年财政部门未在这个指标下达,另2017年抽检批次增加,导致该类支出大幅度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8.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46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64.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01万元,增长18.6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派出机构增设。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50.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89万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批次增加,该经费一项支出比2016年增加72.3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本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814.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4.8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本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合计2814.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64.65万元,占73.35%;


项目支出750.15万元,占26.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本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派出机构增设和政府要求本局履职尽责的范围扩大,导致基本及项目支出都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8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派出机构增设和政府要求本局履职尽责的范围扩大。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39.97万元。


2.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6.33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支出57.11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4.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支出28.3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支出7.57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6.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9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7.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52.81万元。


8.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12.5万元。


9.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支出4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10.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项)支出3.14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11.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标准化管理(项)支出2.05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编制2016年预算时,机构改革初步到位,三局合并,预算编制人员对三局的职能职责还未及时了解,故2016年预算编制的框架较粗,经过学习与研究,对2017年预算的编制进行了细化,使2017年预算更合理合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4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1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的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1.1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支出179.05万元。2016年预算未有该项支出。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抽检2016年财政部门未在这个指标下达,另2017年抽检批次增加,导致该项支出大幅度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6.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0.44%,基本持平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2.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0.44%,基本持平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30.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73万元,下降6.28%。主要原因在职转退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3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19万元,增长50.39%。主要原因新进人员增加,新职工房帖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1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4.75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8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6.9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派出机构增设和政府要求本局履职尽责的范围扩大。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本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81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24.75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24.7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08万元,增长101.2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派出机构增设。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本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5%;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5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有车辆报废。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本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5.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


本局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4.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


本局很多布置工作的会议,大都是业务交流与培训,以会代训的情况很多,2016年预算执行下来,认为编入培训费更为合理,2017年预算会议费与培训费总数50.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65万元,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市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度钟楼区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一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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