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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19344/2017-00002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民宗局
产生日期: 2017-03-10 发布日期: 2018-03-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2016年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
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电话:0519-88890169。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16年1月起,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咨询电话、政府网站、区长信箱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政府网站建设这三项具体工作作为我局年度重点工作,摆上机关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要求,我局明确了领导分工及相关工作人员,从组织上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结合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严格依照《信息公开办法》。根据本办法,明确我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包括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监督和责任追究,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保密工作,健全保密机制。三是继续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定期对我局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和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相关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也已按规定送档案局备查。主要是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机关业务工作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要与时俱进,寻求创新。目前我局主要靠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的内容较少。改进措施:进一步探索公开工作多样化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手段,增加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常州市钟楼区民族宗教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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