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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504/2016-0001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钟人社〔2016〕9号 发布机构:人社局
产生日期: 2016-07-15 发布日期: 2016-07-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的通知
钟人社〔2016〕9号
 

邹区镇人社科、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精准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经研究,决定在邹区镇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对邹区镇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备的农村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劳动力数量、结构、分布及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查对象、方式

(一)调查对象:拥有邹区镇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具体包括:

1.拥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家庭成员;

2.原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后因被征用等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家庭成员;

3.在上述家庭中新成长的劳动力。

(二)调查方式:上门调查,入户登记。

(三)调查数据标准日期是2016年7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本次调查工作自2016年6月开始到2016年10月底结束,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阶段等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前期准备:建立调查机构,选聘调查工作人员,制订调查方案,落实工作经费(7月20日前)。

2.业务培训:组织调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8月10日前)。

(二)实施阶段

入户调查:邹区镇人社科组织调查工作人员持证逐户登门调查,填写《常州市钟楼区农村劳动力调查登记表》,并完成表格审核,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数据录入、初步汇总(9月10日前)。

(三)汇总阶段

邹区镇人社科负责对全镇调查表进行汇总(9月20日前)。

10月10日前,邹区镇人社科将汇总数据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进行审核。

10月底前,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所有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

四、调查内容

1.统计农村劳动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个人情况;

2.对已实现转移的人员,统计就业单位、联系方式、技能提升需求等情况;

3.对有意愿转移就业的人员,详细了解他们的求职愿望、就业去向(省外、省内、市内)、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等。

五、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工作发生的调查人员补贴、业务培训、调查资料印刷等费用由区人社局给予适当补助。

六、工作要求

全区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已列入全市人社工作创新项目,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区人社局成立由邹国平副局长任组长,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巢建方、副主任张宁任副组长的区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邹区镇人社科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协调推进调查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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