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区镇人社科、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精准掌握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经研究,决定在邹区镇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对邹区镇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完备的农村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内农村劳动力数量、结构、分布及培训、就业等方面的情况。
二、调查对象、方式
(一)调查对象:拥有邹区镇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的农村劳动力。具体包括:
1.拥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家庭成员;
2.原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的,后因被征用等各种原因失去土地的家庭成员;
3.在上述家庭中新成长的劳动力。
(二)调查方式:上门调查,入户登记。
(三)调查数据标准日期是2016年7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本次调查工作自2016年6月开始到2016年10月底结束,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汇总阶段等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1.前期准备:建立调查机构,选聘调查工作人员,制订调查方案,落实工作经费(7月20日前)。
2.业务培训:组织调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8月10日前)。
(二)实施阶段
入户调查:邹区镇人社科组织调查工作人员持证逐户登门调查,填写《常州市钟楼区农村劳动力调查登记表》,并完成表格审核,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数据录入、初步汇总(9月10日前)。
(三)汇总阶段
邹区镇人社科负责对全镇调查表进行汇总(9月20日前)。
10月10日前,邹区镇人社科将汇总数据报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进行审核。
10月底前,区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所有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
四、调查内容
1.统计农村劳动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个人情况;
2.对已实现转移的人员,统计就业单位、联系方式、技能提升需求等情况;
3.对有意愿转移就业的人员,详细了解他们的求职愿望、就业去向(省外、省内、市内)、创业意愿、培训需求等。
五、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工作发生的调查人员补贴、业务培训、调查资料印刷等费用由区人社局给予适当补助。
六、工作要求
全区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调查已列入全市人社工作创新项目,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区人社局成立由邹国平副局长任组长,区劳动就业管理处主任巢建方、副主任张宁任副组长的区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调查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邹区镇人社科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协调推进调查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
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