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罚字【2016】S061号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江苏中闽通仙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南大街分公司
王瑞荔
当事人自2016年10月22日起经营以下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澳洲爱他美白金2段、3段、野春屋卡布奇诺曲奇、榛子牛奶10连包。
另查,当事人采购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处以警告、没收违法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9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2
常钟市监罚字〔2017〕S002号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钟楼区南大街壹陆捌食品店
吴美华
当事人购进的6瓶女儿红绍兴酒(十二年陈酿)和4瓶女儿红绍兴酒(十年陈酿)的标签分别标注“保质期:5年,,灌装日期:2008年12月11日”和“保质期:5年,灌装日期:2009年10月21日”等内容,其于2016年10月30日在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分别以135元/瓶、120元/瓶的价格销售了2瓶女儿红绍兴酒(十二年陈酿)和2瓶女儿红绍兴酒(十年陈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