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全面实施法律法规培训,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开创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培训内容
按照全面推进和注重实效的培训原则,进一步增强法制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消费维权的力度,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新公布的规章、政策为重点,以提升依法监管的能力、规范程序和破解疑难问题为着力点,建设一支与市场监督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执法队伍。具体内容详见培训工作计划。
三、培训方式
坚持法制培训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加强针对性和前瞻性培训互动,围绕基层执法,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专题研讨、网上学法等多种方式,有效地开展培训与交流活动。
四、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加强法制培训,是提高执法队伍综合法律素质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新常态下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技能培训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质量,将法制培训工作抓实抓好。
(二)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严格执行培训制度,落实各项培训内容,健全培训台账,留存培训通知、照片、记录等资料。各分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学法计划。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统筹兼顾法制培训与业务工作,合理安排,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性和实务性培训,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法制培训的取得实效。
五、培训考核
为促进法制培训的有效开展,区局对各单位法制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将法律培训结果纳入干部管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法律法规竞赛中成绩突出个人或单位予以表彰。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