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罚字〔2017〕S056号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朱昌亮
当事人自2017年4月17日起,在未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钟楼区新闸科技工业园1号楼1楼食堂,以每份6-8元的价格为园区内企业员工提供中餐。至2017年5月4日案发止,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共计13天(除法定节假日),以上货值金额(营业性收入)共计6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延期缴纳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