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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7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索 引 号:014119854/2017-00052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17-10-24 发布日期: 2017-10-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省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公布方式及网址1常钟市监罚字〔2017〕S060号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常州市常水纯净水有限公司程银生当事人2016年7月17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
2017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江苏省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罚字〔2017〕S060号

生产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常州市常水纯净水有限公司

程银生

当事人2016年7月17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16年9月1日共生产805桶,7桶用于抽检,其余已销售,成本价2.3元/桶,用于抽检的7桶销售价4元/桶,其余销售价2.5元/桶,货值金额计2023元,获利171.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2

常钟市监案字〔2017〕S069号

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钟楼区荷花启光小吃店

张复金

当事人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9日的萝卜丝包子、青菜包子、南瓜馒头经抽样检验,均检验出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16年6月1日案发,当事人共制售相同配料的萝卜丝包子100kg、青菜包子100kg、南瓜馒头50kg,萝卜丝包子和青菜包子的成本价8.9元/kg,销售价14.8元/kg,南瓜馒头的成本价6元/kg,销售价10元/kg,营业额共计346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2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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