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钟楼区城市管理局是钟楼区政府主管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 牵头扎口和综合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并进行督查和考核,促进城市长效管理。
行政执法大队是钟楼区城市管理局的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环卫处是钟楼区城市管理局的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1、负责辖区内城市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2、负责辖区内有关部门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3、负责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公共厕所的粪便处置;4、对辖区内企业、商店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实行有偿服务;5、对辖区内商店装修垃圾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2015年,本部门决算单位包括钟楼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与城管局合署办公)、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钟楼大队、常州市钟楼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各项工作:
(一)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1、调整机制,积极应对市考变化。根据51号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创新工作方法,如针对市考每季公示的社区、村委,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举措和方案,先提前摸底建立各社区、村委问题数据库,然后制定区域模拟巡查考核迎检方案,最后按照各公示社区、村委的区域图,整合大队、环卫、市容、考评等部门人员分成5组,结合两个专考进行每周7次的社区、村委的区级模拟明查,全面排查和梳理各类问题并落实整改。同时协调各条块部门和街道认真做好市考应对服务工作,及时将市考的新模式、新变化传达到基层,较好的完成了日常考核、早查、夜查、专项检查、领导重点问题督查等各项迎检任务,确保信息的畅通有效。
2、深化专考,提升薄弱环节管理水平。继续与农业、房管、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稳步推进“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公厕联考”三个专项考核,增加考核频次和随机性,巡查1050余次,派单问题3850余件。通过反复查,查反复,不断提升全区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公厕的管理水平,做到在样本点内的自然村、住宅小区等管理水平都能经得起裸检,样本点外的自然村、住宅小区保持干净整洁、无大面积卫生死角、房前屋后堆放整齐有序等。
3、严防死守,常态化督查重点问题。调整细化了《重点问题督查方案》,对每个重点问题落实属地、条线和分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巡查和考核力度,促使其落实长效举措。每周开展局、大队及属地街道分管领导的常态督查工作,随机抽取所列问题,在不同时段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反馈至属地街道和属地中队,帮助责任人想办法、出点子,不定期地跟踪该问题的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防止在其他地段出现此类问题。
4、明查暗访,城管科目标考核紧抓不放。继续深化对各街道城管的目标考核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式的日常巡查,重点对各街道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检查情况,结合整改率,对各街道城管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并以通报的形式及时进行工作点评,促进基层单位做好日常基础性工作。
5、规范流程,确保案卷处置高质高效。一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提高平台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处理案卷的质量;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和业务考试,适时开展疑难案卷分析探讨交流活动、精典案卷和优秀案卷的学习借鉴活动等,切实提高专业素养;三是将案卷处理情况的核查分解到每位平台管理员,做到受理问题与到实地查看问题相结合。截止到十二月份二级平台85812319共转派市、区两级案卷15159余件,按时办结率100%,首办满意率98%。
(二)城管执法工作
1、借助考核,提升队伍的活力和成效。以属地中队目标考核为抓手,将辖区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逐一分解到各属地中队,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中队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实行落后表态制,有效激发各中队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各派驻中队的属地管理作用。完善《道路容貌互查工作方案》,通过道路容貌互查,促使各中队取长补短,从而扎实有效地提高市容基础管理水平。
2、攻克难点,成立建管中队加强工地管理。以“源头管理、规范服务”为指导,通过调研成立建管中队。制定了《建筑垃圾处置备案制度》,对辖区内商家、企业、小区、城市综合体等进行装修单位信息登记。联合市支队、钟楼交巡警大队开展了“百日整治活动”。通过在一些热点、焦点地区设置移动摄像头,有效减少了建筑垃圾偷倒行为的发生。
3、部门联动,城管执法工作快速高效。属地中队和各派出所、特警大队继续相互配合、共同巡查、相互支持,在南大街、莱蒙等繁华商业街区定期巡查,城警联合巡防队伍有效整合城市综合管理资源,填补了城管自身力量的不足;与钟楼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的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在2015年开庭9次,累计办理案件84起,为解决市容管理问题提供了保障。
4、保障市容,开展各类整治行动。深入推进道路容貌专项整治,深化流动摊贩管理重心前移工作,对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居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些部位(路段)的违章行为,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及时借助媒体的力量,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全年大队共查处各类违章15000余起,其中教育整改13000余起,发出《核查通知书》1490份,《限期提供合法手续通知书》228份,《责令改正通知书》5400余份,《温馨告知书》3000余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2起,一般程序处罚491起。共查处违章建筑330起,拆除各类违章建筑总面积14736平方米。
(三)环卫工作
1、制定预案,全面推进环卫市场化发包作业。将道路冲洒水、洗扫作业、垃圾前端收集等纳入整体发包作业范围,现辖区机械化清扫里程为543公里,比去年增加了约三分之一,提升了我区环境卫生整体作业质量和清洁程度。针对机械化作业网上监管,环卫处设立专人专岗,与新的监督模式不断磨合,有效发现诸多软件导致的实际作业中的机械化作业问题,及时做好台账记录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和沟通,确保作业完成率,尽早达到考核标准。
2、提高标准,完善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环卫作业考评细则,增加了对车辆外观、行驶途中以及安全停放的的具体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力争环卫作业各个环节不失分。
3、加强督查,保证作业质量。创新督查模式,组织专职督查人员采取高频率、高密度、全方位、全时段考核模式,每天随机抽检中转站、公厕和道路样本点,并在早中晚时段和双休日增加检查次数。强化区街公厕联考活动,加强对街道环卫作业的业务指导与督查,切实提升全区环卫作业的整体水平。
4、改造设施,确保各类设施及时维修出新。完成篦箕巷公厕污水管道工程的招投标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确保该公厕在施工阶段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完成龙江路转运站投料口、西三村公厕地砖翻新等改造工程,对已改造提升的中转站运行、公厕管理高标准、严要求,中转站全部成为达标站,并保证在年度复查中继续保持。抗击雾霾,开展道路冲洒水、吸扫作业,减少道路扬尘。尤其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期间,吸扫共计作业2000多车次,用水15000余吨。
(四)重点工作
1、邹区城管工作:区划调整邹区纳入我区后,执法大队抽调15名队员派驻邹区,招聘20名协管员,同步成立邹区镇城管办和城管执法中队,以专项整治路边夜排档、店外出摊、乱张贴乱涂写等为抓手,以点促面规范镇容镇貌:一是建立疏导点规范夜排档经营,联合公安、特警、属地派出所等部门对邹区集镇主要道路和市场周边的夜排档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在位于邹新路与振中路交汇处乐棋纺织有限公司内设立2万平方米夜排档疏导点;二是全覆盖管理规范店外出摊,推出“三级预警温馨告知”管理机制,采取网格化管理,进行定人、定点、定区、定时间,蹲点值守,确保管理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全覆盖,有效制止违规行为;三是大力遏制乱张贴乱涂写现象,首先设立免费信息发布栏,满足买方、卖方的信息发布需求,其次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堵住源头,并且委托专人负责清理,发现一起,清理一起,落实长效,防止回潮,四是制定《钟楼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一体化考核试行办法》,区、镇考评实施两级巡查考核,考评结果以短信通知到镇主要领导及条线负责人,月度出通报,季度出成绩,到12月底,共巡查13次,发现402个问题,扣分问题193个;五是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对镇区范围道路分三个标段发包进行环卫市场化运作。目前,邹区76条道路全部采用机械化作业,延长保洁时间,由原来的8小时保洁延长至14小时,有效扭转了邹区镇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六是改造环卫基础设施,增设200余只垃圾桶,投入300万元对邹区垃圾转运站、公厕、垃圾房进行提升改造。
2、民丰窑整治工程:今年,常州市对民丰窑地区进行建筑整治、景观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整治和交通优化。市政府明确要求民丰窑的整治工程要与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结合,高标准、高规格推进。为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在整治启动前挨家挨户上门宣传教育,主动加强与市建设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目前,该项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初见成效,运河沿岸慢行道已经初步形成,民丰路沿街环境整齐划一,市政基础设施将天然气管道通到每家每户,自来水换上新管道,保证每户家庭水压正常使用。民丰路、民丰窑老小区的道路全面整修平整,粉墙黛瓦,绿树环绕,环境面貌簇新。
3、省级示范路和示范社区的创建:一是完善台账制作,对照创建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补充完善各类制度、细则、图片的收集整理工作;二是整治示范路段和示范社区,现场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至责任单位,并要求根据创建时序制订整改方案;三是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第一时间掌握创建新动态,根据省市要求积极整改落实。金色新城社区成功创建为“省级城市管理示范社区”;新昌路成功创建为“常州市城市管理示范路”;香江华庭社区、运河社区成功创建为“常州市城市管理示范社区”。
4、信访提案办理:今年办理的7件建议、提案,于5月底全部办结,做到办结率、书面答复、见面沟通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100%;处理各类人民来信、来电、来访230余件,基本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
第二部分城管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城管部门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收入11833.40万元,总支出11833.40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各增加了1940.08万元,主要是全区的长效管理经费支出,其中包括环卫所有的运行经费、城管执法的工作经费等。
(一)收入总计11833.4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11833.40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总计11833.4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3.40万元,包括:
1、宣传事务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国家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4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1.9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269.2万元,主要用于民丰窑工程、环卫垃圾车辆的清洗等,与去年相比新增了269.2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1295.37万元,比上年增加1668.75万元,主要是区域调整、增加长效管理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163.1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收入合计11833.40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支出合计1183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20.08万元,占31.5%;项目支出8113.32万元,占6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83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940.08万元,增长19.61%,主要是全区的长效管理经费支出,其中包括环卫所有的运行经费、城管执法的工作经费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83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0.08万元,增长19.61%,主要是全区的长效管理经费支出,其中包括环卫所有的运行经费、城管执法的工作经费等。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主要是因为区划调整,邹区镇的并入使得原有城市管理面积大幅增长,增加了长效管理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宣传事务支出,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支出决算为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43.04万元,增加了3.56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经费的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61.91万元,增加了0.93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没有安排,新增了269.2万元,主要用于民丰窑工程、环卫垃圾车辆的清洗。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10282.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5.37万元,增加,10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环卫的运行经费、城管执法以及长效管理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5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8,万元,增加,4.24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补贴的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0.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2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92.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33.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0.08万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是区域调整,增加了城市长效管理经费。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4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3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区域调整,增加了城市长效管理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0.08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没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45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公务接待费支出3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8%。
1、因公出国(境)费没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45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8.89万元,超出预算8.89万元,主要是区域调整,增加了城管执法用车。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城管执法用车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38.91万元,比预算减少6.5万元,主要是因为减少了运行车辆维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长效管理巡查、全区环卫垃圾车辆运输、城管执法车辆的汽油、维修等费用。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6辆,实际使用66辆,其中环卫处27辆(市拨10辆,运行经费自理);执法大队34辆(其中6辆资产归属于街道,运行维护费仍在本单位支出);城管局5辆(其中本单位实际1辆,区政府借用2辆,执法大队借用2辆)。
3、公务接待费33.3万元,比预算减少5.29万元,主要是外省市来参观的人数减少。2015年接待参观、经验交流的301批次,3000人次。主要是外省市以及我市、区人员的接待,对长效管理进行经验交流、参观数字平台建设等。
4、2015年财政拨款的会议费没有支出,主要是压缩了会议经费的支出。
5、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21万元,比预算减少8.59万元,主要是按照节约的原职,减少开支。2015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320人次。主要是对城管执法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没有财政拨款的政府性基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4万元,比2014年减少755.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环卫处、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都作为项目经费支出列支的。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9万元,购置城管执法车2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8 辆、一般执法用车39辆、特种专业用车19辆(环卫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部门2015年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拨款11833.40万元。
二、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如:宣传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项目支出:长效管理经费、环卫运行经费、城管执法经费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本部门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城管执法车购置2辆18.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8.9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的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2015年本部门的办公费24.29万元、咨询费5.05万元、水电费10.69万元、邮电费5.15万元、差旅费0.22万元、维修(护)费1.31万元、租赁费、0.23万元、培训费1.16万元、会务接待费8.55万元、劳务费3.36万元、工会经费17.37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0万元,合计89.64万元。
城管部门2015年度决算表
钟楼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