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全区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确定全区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审计工作意见,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审计下列事项。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辖镇、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2.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3.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4.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七)组织实施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钟楼区审计局本级。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钟楼区审计局按照中央、省市审计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点,统筹安排年度工作,在强化法定审计监督职责的同时,积极发挥审计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作用,扎实完成各项审计目标任务。
(一)深化财政审计,注重审计效能。
按照年度计划,有序实施并顺利完成2015年度钟楼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审计以财政预算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关注财政支出结构和绩效、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预算执行进度及效果,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预算分配、执行和财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的审计建议,从而推进财政管理机制的健全,提升管理水平。在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的选题上,紧扣“经济”、“民生”两大主题,重点加强对企业扶持资金、三公经费、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水利建设等领域的关注;同时在审计方式运用方面,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同步结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及各类专项审计,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审计调查),不断深化对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
(二)开展跟踪审计,形成审计合力。
1.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开展了2016年二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在抽样调查基础上,检查是否按照国家部署,及时组织实施、按期完成“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的相关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和政策措施不完善、不配套、不衔接等问题,分析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实施效果,促进政策落地。
2.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开展了盐城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救灾款物跟踪审计。检查钟楼区救灾款募集、管理是否规范;救灾款拨付、使用是否规范,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达受灾地区专户。
(三)有序开展经审,规范权力运行
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组织实施了区民政、区卫生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关注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情况,同时结合各部门业务特点,各有侧重的选取专项资金、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予以重点审计,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部门依法行政。
(四)构建长效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开发区、镇、各街道开展“三公经费”跟踪专项检查。重点关注各单位落实《钟楼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情况、关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于检查结束后,通过联合发文,向各单位反馈检查结果,督促整改,并结合下期检查加强整改落实回访。通过此举,旨在持续推进各单位健全内控,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及管理,提升资金效益。
(五)开展项目复审,加强审计监管
2016年区审计局一方面充分运用社会中介审计力量作用,继续加强推进对北师大附属学校、觅小新城校区等项目的跟踪审计,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从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立项决策投资控制、招投标阶段投资控制、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方面实时发现问题及情况,及时提出审计建议,从而做到事前控制,堵塞漏洞,确保政府投资效益;同时结合中介审计跟踪审计反馈情况,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金额及时间等把好审计关。
另一方面,区审计局为加强对长期参与政府项目审计的中介审计的监管,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另选资质较优的社会审计力量,对辖区内重大工程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复审,通过复审,进一步严格审计规程,确保任何数据都有理有据,从而把好审计质量“生命线”,节约政府资金。
(六)开展内审调研,加强业务指导
2016年,区审计局组织力量对所辖镇、开发区、街道的内审机构进行了走访,主要对其管理体制情况、近年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及村级财务收支审计开展情况、取得的审计工作成效、内审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加强完善内审工作建议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掌握基层内审情况,为今后审计业务指导的良好开展理清了思路,同时,将调研情况汇总上报上级审计机关,为上级政府推进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此外,区审计局结合本区实际,积极组织辖区内审人员开展经验交流,参与内审协会的业务培训,促进基层内审机构围绕本地区、本单位中心工作,科学安排计划,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内审成效。
(七)强化基础建设、注重审计质量。
1.结合“两学一做”,扎实推进自身建设
对照本局制定的《三提升一强化”三年行动计划》,紧扣新形势新要求,强基固本提升能力,扎实推动审计稳步发展。主要一是组织局内党员干部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理解党章的核心要义,提升党性修养,自觉地把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融入到审计从政行为之中。二是重视专业技能提升,重视审计实践锻炼、综合素质培养,锤炼提升区局审计队伍业务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三是开展普法教育,不断强化审计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四是推进审计文化的价值引导、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
2.强化团队合作,提升审计工作水平
一是统筹安排审计力量,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点问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团队能力,确保审计质量。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科学有效的工作方式,以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为平台,加大对各类审计项目的整合力度,同步安排、协同实施。三是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管理意识和精品意识,并定期组织业务讨论,总结剖析审计工作中好的工作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系统内部上下、横向的业务交流沟通,积极参加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各类审计业务培训班,通过形成常态化的培训交流机制,促进审计人员审计能力的提升。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4.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与人员调整。
(一)收入总计94.8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4.88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9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与人员调整。
(二)支出总计94.8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保障日常运转、开展审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4万元,增长2.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与人员调整。
2.医疗卫生(类)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24万元,减少6.4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住房保障(类)支出12.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万元,增长29.53%。主要原因是自然增资和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94.8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9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66万元,占98.71%;项目支出1.23万元,占1.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与人员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4.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与人员调整。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37万元,支出决算为9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7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
2.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批次、数量;根据当年实际,未召开大型会议;根据当年实际,自己未组织培训班;另一方面参加外单位组织培训中,参加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均由上级审计部门统一安排,不需本部门承担培训费用。
(二)医疗卫生(类)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类)
1.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自然增资。
2.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自然增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二)公用经费4.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与人员调整。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37万元,支出决算为9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6万元,其中: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比2015年度减少1.37万元,减少52.69%。减少主要因素:控制行政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3万元,完成预算的32.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招待批次、数量。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调研与检查、其他县市区审计系统的学习交流、外部事务所基建审计人员进行工程审计等,2016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3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调研与检查、其他县市区审计系统的交流学习、外部事务所基建审计人员进行工程审计等。
本部门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根据当年实际,未召开大型会议,与2015年度决算数无差异。
本部门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本部门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自己未组织培训班;另一方面参加外单位组织培训中,当年参加的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均由上级审计部门统一安排,不需本部门承担培训费用。2016 年度全年由本部门列支培训费用的参加外单位组织的培训为1个,参加培训7人次,为财政组织的网上会计后续教育培训。2016年度培训费决算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1.05万元,减少94.59%,减少主要因素:2016年度除会计后续教育培训外,无其他需本部门承担费用的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万元,同口径比2015年减少1.79万元,减少29.44 %。主要原因是:控制行政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为单位业务工作、日常运行支出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等支出。
医疗卫生。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