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2017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17年常州市钟楼区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 、 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准则和基本特征。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预决算公开规定,强化预算监督,是打造阳光财政,促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 、 切实做好 2017 年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区级政府公开区级政府预决算,区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推动本部门预决算公开。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区级政府预决算由区财政局负责公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财税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
三 、强化公开保障措施
(一)建立全区预决算公开联络员制度。每个单位指派1名预决算公开联络员,负责上下级之间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沟通联系,参加培训并准确掌握预决算公开的口径和要求,定期报送部门预决算公开相关情况。
(二) 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区财政根据全区预决算公开情况,根据部门控制行政成本成效和制度建设情况要求,对全区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经常考核,对未按规定内容、时限等要求公开的部门和单位,财政局将给予考核扣分。
常州市钟楼区财政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