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镇、各街道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促进农资产品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市农委《关于印发<农资产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的通知》常农办发〔2017〕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农资产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的通知》(常农办发〔2017〕77号)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