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农业局职能调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农业和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农业和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按照全市农业产业政策,指导粮食、蔬菜、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与政策。
(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种苗、兽药、饲料等的许可与监督管理,以及对肥料、农药等的监督管理;指导实施农业生态建设。
(三)负责辖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组织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四)负责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组织各类农业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名优农产品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
(五)指导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机行业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六)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和长效管护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河道及配套工程设施的管理,并组织整治;通过水利工程的合理调度,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七)贯彻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指导全区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部门间和辖市、区间的水事纠纷。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区水资源,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市节约用水政策,落实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河道的水体保洁、水环境整治、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河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区防汛防旱工作;对区域性河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编制全区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