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深入宣传全区优秀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先进事迹,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投身医改、服务群众,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增进全社会对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2016年度“十佳优秀护士”、“十佳健康卫士”和“我最喜爱的中医师”评选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十佳优秀护士”的评选对象为全区各医疗机构中在职的护理岗位人员(包括护士长)。
(二)“十佳健康卫士”的评选对象为全区各医疗机构中在职的临床(包括中医、口腔、公共卫生)、检验和药剂岗位专业人员。
(三)“我最喜爱的中医师”的评选对象为全区各医疗机构中在职的中医岗位专业人员。
二、评选时间
2017年4月20日之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在单位内公示。
三、评选标准和材料报送
(一)评选标准
1、“十佳优秀护士”推选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品行端正,为人正直,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2)热爱护理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护理业务熟练,有创新意识,积极投入护理改革实践,具备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解决专业问题能力;
(3)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关爱患者主动了解患者需求,服务态度诚恳、热情,受到患者广泛赞誉;
(4)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近三年未发生过严重护理差错及事故,并无经查实的患者投诉;
(5)热爱集体、关心同志,有团结协作精神;
(6)经护士执业注册,并在推荐单位工作满三年(截至
2015年12月31日);
(7)年度考核优秀或有省、市、区条线表彰。
2、“十佳健康卫士”推选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做人民群众的健康卫士;
(2)道德高尚,救死扶伤,践行“大医精诚”的理念;
(3)遵纪守法,作风廉洁,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4)规范执业,科学从业,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5)开拓创新,精益求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6)普及知识,防治结合,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7)以人为本,真情沟通,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8)在推荐单位工作满5年,并无重大责任过失行为;
(9)年度考核优秀或有省、市、区条线表彰。
3、“我最喜爱的中医师”推选基本条件
(4)业务能力强,2016年中医药诊疗人次在2500人次以上(只含中医药诊疗人次,不包括中成药),近3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和未受到行政处罚;
(5)群众满意度好,满意度在95%以上。
(二)材料报送
候选人推荐材料
(1)钟楼区2016年“十佳优秀护士”推荐登记表、钟楼区2016年“十佳健康卫士”推荐登记表、钟楼区2016年“我最喜爱的中医师”推荐登记表;
(2)500字以内推荐材料;
(3)推荐表中至少有2名推荐群众签名;
(4)2016年获奖证书或媒体报道材料(若有请提供);
(5)入选者服务格言(或座右铭)。
四、推荐名额
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镇、街道为单位推选“十佳优秀护士” 2名作为候选人;各医疗卫生机构推选“十佳健康卫士” 1-2名、“我最喜爱的中医师”1-2名作为候选人。
五、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评选纪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搞好工作协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所有候选个人平等参选,真正把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确保评选质量。对未按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岗位的同志倾斜。但在单位内担任领导职务并参与或指导一线工作的专业卫技人员也可参加评选。
3、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推选工作要坚持条件和标准,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附件1:钟楼区2016年“十佳优秀护士”推荐登记表
附件2:钟楼区2016年“十佳健康卫士”推荐登记表
附件3:钟楼区2016年“我最喜爱的中医师”推荐登记表
常州市钟楼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