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深化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2017年深化医改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现将《2017年全区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实施。
钟楼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全区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要点
2017年是深入推进健康钟楼建设,全面实现综合医改试点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之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改工作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建立完善分级诊疗、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3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全面完成综合医改试点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1. 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鼓励发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专科医疗机构,完善接续性医疗服务体系。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团队签约为重点,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推动基层首诊。完善分级诊疗运行机制,健全双向转诊协议和程序,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市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达10%以上。落实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提供20%以上的专家、专科门诊号源。完善价格、医保支付、人事分配等分级诊疗配套政策措施。
2. 促进医联体有序健康发展。推进医疗专科联盟建设。医联体内部在保证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打破区域限制,强化医联体在人员、资源、运行服务方面的协同管理,确保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建成集约化诊断中心。鼓励医联体核心医院骨干医师到基层等医疗机构开设工作室,且不受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
3. 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以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为重点,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政策和费用承担机制。推进签约医生服务联盟,吸引医疗专家和各类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入,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4. 实施基层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卫生十强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新建成省示范村卫生室1个(卜弋桥东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继续组织乡镇基层医师和乡村医生到上级医院务实进修。
二、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1. 稳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依托市为单位组建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体,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健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管理办法、药品供货企业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药品备案采购相关政策,规范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日常购销行为。
2.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在医联体和医疗集团内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用药方式和途径,做好基层与市级医院用药衔接,满足群众基层首诊和下转病人用药需求。以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为对象,以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疾病治疗用药为重点,探索提高基本药物保障水平。完善部门协作、上下分级的短缺药品快速应对机制。
3. 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江苏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
4. 扎实做好“两票制”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督促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切实加强“两票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追究有关责任。
三、扎实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
1. 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抽查。建立各类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快推进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运行、质量安全、技术水平、诊疗行为、医疗费用等实时监测和客观评价。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监管。
2. 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自律。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审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信用档案,实施信用管理。贯彻执行卫生标准,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服务管理标准化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
3. 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医患纠纷,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安全保卫责任,探索建立通讯联频、警情联处、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医患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模式。积极推进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体、医疗风险互助金和医疗意外险为补充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建设,完善理赔程序。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 深化基层机构综合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探索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有效实施方式。调整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等办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对确认为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的推行协议工资制,推进基层全科医生高级职称晋升实行超岗位聘用。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区域内医药价格政策的整体协调。探索建立以辖市区(医联体)为单位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参与的医保谈判协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提高运行效率。加强特色科室建设,全年计划培育建设市级基层特色科室1-2个。
2.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提高到人均80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一小一老和两病”等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构建以基层签约医生为主体、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为支撑的“三位一体”综合健康管理模式,有效整合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专业公共卫生信息,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扩大项目覆盖面。
3. 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推进分级诊疗管理平台、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积极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落实远程医疗项目价格政策,开展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疾病管理、线上支付、在线随访等业务应用。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研究和重点领域示范,支持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
4. 大力发展健康产业。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科研课题申报、职称晋升、重点专科评审等方面同等待遇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医疗保健领域。引导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护理院等多点执业。2017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保持在20%以上,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大力推进医养融合,进一步落实护理型机构床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且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并根据入住老年人评估状况发放运营补贴。2017年,护理型机构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到54%。建立完善居家护理制度,有条件的地区深化居家护理试点。
5. 强化卫生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卫生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工程。落实省基层卫生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推动“医教协同”,推进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孟河医派传承人和基层名中医培养,加强中医师承教育,推进名医优质资源下沉。
五、全面落实政府办医职责
调整充实医改领导组织体系,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医改组织领导格局。建立医改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强化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妇幼保健和基本医疗保障、公立医院改革、卫生科技进步、人才队伍建设等。加大督查推进力度,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三年成效考核评估。强化宣传引导,及时解读宣传医改政策,培育宣传典型经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2017年全区深化医改综合试点重点任务及分工
附件
2017年全区深化医改综合试点重点任务及分工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一
加快建立分级
诊疗制度
1. 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推动基层首诊。
区卫计局
区人社局
2. 健全双向转诊协议和程序,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达10%以上。
区人社局、发改局
3.落实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团队提供20%以上的专家、专科门诊号源,重点保证基层转诊预约。
4.根据《常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推进签约医生服务联盟。
区医改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
5.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新建成省示范村卫生室1个(卜弋桥东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卫生骨干人才考核,继续组织乡镇基层医师和乡村医生到上级医院务实进修。
区财政局
二
健全完善药品
供应保障体系
6. 依托市为单位组建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体,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
区人社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7.探索在医联体和医疗集团内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用药方式和途径,做好基层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
8.积极稳妥推进江苏省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区卫计局、人社局、发改局、国税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
9.在药品采购中逐步推行“两票制”。督促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追究有关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国税局、经信局、商务局
三
扎实推进综合
监管制度建设
10.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作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区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
11.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监管。
12.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内审制度,加强自查自纠。贯彻执行卫生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财政局、审计局
13.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医患纠纷调处“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建设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完善理赔程序。
区卫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
四
统筹推进相关
领域改革
14.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等办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
区人社局、财政局
15.实施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区发改局
区卫计局、人社局、财政局
16.探索建立以辖市区(医联体)为单位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组团参与的医保谈判协商机制。
17.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建设,全年培育建设市级基层特色科室1-2个。
18.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提高到人均80元,新增部分主要用于重点人群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9.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健康管理模式,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
20.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推进分级诊疗管理平台、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区财政局、经信局
21.实施“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落实远程医疗项目价格政策,开展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疾病管理、线上支付、在线随访等业务应用。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
22.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研究和重点领域示范,支持健康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和相关产业发展。
区发改局、财政局、经信局、人社局
23.2017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保持在20%以上、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
24.进一步落实护理型机构床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以护理型床位为主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并根据入住老年人评估状况发放运营补贴,2017年度护理型机构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数达到54%。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财政局
25.组织实施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卫生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区财政局、教文局
26.落实省基层卫生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
五
全面落实政府
办医责任
27.调整充实医改领导组织体系。召开医改工作会议,部署年度任务,签订医改目标责任书。
区委、区政府
各相关部门
28.强化财政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妇幼保健和基本医疗保障、公立医院改革、卫生科技进步、人才队伍建设。
29.加强医改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三年成效考核评估。
区医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