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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俊琦荣获“全省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 2017-09-3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路俊琦同志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全省校外教育辅导站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路俊琦同志与未检科干警以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365阳光驿站”为依托,致力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检社联动模式,针对青少年群体,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达300余次。自2006年始,坚持开展“365阳光驿站暑期班”主题维权活动,积极开展“禁毒防艾向阳花再行动”,辖区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保持零记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高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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