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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4-24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文件: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持续提升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切实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功能作用,结合钟楼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钟楼区制定下发《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钟政办发〔2018〕14号)

一、起草背景

全市区划调整后,我区顺利对接了武进区在邹区镇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农险办,出台了《钟楼区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意见》(钟政办发[2015]45号),全面推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去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 推动农业保险迈上新台阶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1号)对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和完善,随后市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7〕95号),进一步明确了农险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扩面、增品、提标”的新要求,周边兄弟单位也相继出台了文件。

二、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主要包括调整保险金额、增加险种、取消险种、取消奖励和调整补贴比例五项内容。

1.调整保险金额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将小麦、油菜保险的保险金额由原来的400元/亩调整为550元/亩,费率保持4%不变,保费由原来的16元/亩调整为22元/亩。

2.增加保险品种

根据《江苏省池塘淡水鱼养殖保险条款》规定,增设池塘淡水鱼养殖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亩,费率6%,保费300元/亩,其中:省、市财政补贴保费的40%,区财政补贴保费的15%,镇财政补贴保费的15%,农户自缴30%。

3.取消保险品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楼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32号文件提出:“到2017年6月30日前,全面关停取缔禁养区和限养区不具备整治条件的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逐步淘汰原有畜禽养殖场。”结合我区农业产业结构现状,取消猪、牛、鸡等畜禽养殖政策性保险。

4.取消保费奖励

取消对果品(桃、梨、葡萄)、高效设施大棚及附加保险投保面积100亩(含)以上的投保对象的保费奖励政策。

5.调整保费补贴比例

针对果品(桃、梨、葡萄)、高效设施大棚及附加保险,将区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5%,农户自缴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15%。其余高效险种区、镇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均保持不变。

常州市钟楼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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