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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上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和邹区镇刘巷村委签订了一份保廉合同。
刘巷村委将4处土地租用给中国铁塔常州分公司,每年租金6.4万元,租赁合同之前已经签订。此次签订的保廉合同规定,在租赁业务活动中,村委要公平、公开、公正,禁止暗箱操作,不得利用职务权利故意刁难租赁方谋取私利。双方要加强相互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报告双方纪检部门。
此次保廉合同的签订为今后刘巷村委在签订工程合同、租赁合同方面提供了经验,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又一道防线,也为农村“三资”再上一道锁。(顾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