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浏览
  • 智能问答
  • 今日钟楼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走进钟楼
  • 新闻中心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数据开放
  • 数据发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内容

邹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09    来源:邹区镇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接受常州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就邹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邹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                    

2、采购编号:ZQ-CX-2018010                     

3、项目内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基本建设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内污水处理工程、厂外污水收集系统等工程,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m³/d。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3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需按要求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向审批项目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竣工环保验收。因此,本项目准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本项目后续环保验收工作。

为顺利开展常州市钟楼区邹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拟招标确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服务单位。

4、最高限价:160000.00元

5、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至常州市钟楼区邹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资料归档为止。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单位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3、投标单位具有完善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售后服务响应;

4、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环保咨询服务类营业范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  10月  9日至   2018年   10月  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二楼报名处                

3、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环保咨询服务类营业范围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叁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邹区支行;

账号:8863204215901201000021285。

3、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6:00前,以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开具收据时间为准,所有投标单位必须到银行换取进账单之后凭进账单到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开取收据,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不受理解款事项。【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网上银行解款的单位以开户银行单据作到账依据,自行电脑打印的回单资源交易站拒开收据)

咨询电话:0519-83839092

五、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时间:  2018   年 10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五款第4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3、资格审查地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三楼开标室。

4、资格审查需携带并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收据

特别提醒:

①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复印件(一正一副)【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

②、所有资审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开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只要提供法人代表证明;

④、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可提供正本,但所提供正本内容应包括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二维码内容。

⑤、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5、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准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 元整/标段。

七、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常州广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采购人:常州邹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叶飞         

联系电话:0519-83839092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  

(二)招代理单位:常州广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云华 

联系电话:0519-86557886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708号(人民商场北门对面     

                               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

                                                

                                                                                                  2018年 10 月 9 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星港路88号 邮政编码:213023 电子邮箱:zlqzfb@c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19-88890809(网站建设管理)
苏公网安备32040402001096号 网站标识码:3204040002 苏ICP备050281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