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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钟楼区司法局在指定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本区域内的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病情鉴定工作。这项工作是为了确定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在出监之后一定期限内是否还复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为以后是否需要继续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做准备。
钟楼区辖区内共有1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他们每3个月需要自行到医院进行病情复查,并向司法所提交医学检验报告、病历等有关医疗文书复印件。钟楼区司法局根据病例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先进行了一次摸排,对人员按照病情进行分类。同时建立由专人组成的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复核小组,并积极与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确保专项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最终,在司法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由罪犯家属陪同,分四批对所有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专项检查。此项工作,全程接受钟楼区检察院的监督。(谈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