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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的劳动成果,11月中旬以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五星中队向辖区内芦墅星苑、龙湖紫宸、天街等商业街的广大经营户发放了100余份《温馨告知书》。
此次发放的温馨告知书,依据《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主要就店铺广告宣传方面,对商铺经营户进行温馨提醒并告知:一是临街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屋顶、门窗不得擅自张挂、张贴、书写宣传标语和广告性标牌、标志、标贴或者设置对外电子显示屏;二是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临街建(构)筑物透明玻璃幕墙及门窗内外不得擅自张贴、书写宣传标语和广告性标牌、标志、标贴或者设置对外电子显示屏。
在发放告知书过程中,城管执法队员向商户耐心讲解了《告知书》相关要求及内容,使经营户能够详细了解广告宣传的相关的法律规定,自觉配合、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为打造良好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生活品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