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常州市在相关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府法函〔2017〕53号)和《市政府关于钟楼区在北港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常政复〔2017〕49号)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北港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第一批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和落实。
附件: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第一批)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