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调整2018年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事宜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委农工办、区人社局关于调整2018年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的建议汇报。根据《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常政规〔2014〕6号)和市政府《关于市区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问题的会议纪要》(2016年第4号)等文件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拟将全区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850元/(人·月)(含邹区镇)。
会议原则同意以上调整建议方案上报市统筹。同时会议要求,区委农工办、区人社局要加强全区镇、各街道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在服务保障民生的同时维护好社会稳定。
参加人员:董彩凤、何海平、张 菁、朱亚林、芮春祥、钱云杰、苗 润、陆平刚
列席人员:陈志敏、吴 伟、孙天津、陈 静、孙兰勤、包静霞、蒋 磊、王元庆、陈增祥
主 持:董彩凤
记 录:孙 佳
钟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整理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