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下午,在区机关815会议室,区长董彩凤主持召开区政府2018年度第4次常务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并同意区法制办提出的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以及2018年的学法计划安排。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区级机关2018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讨论稿)》和《开发区、镇、各街道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考核办、机关党工委、发改局关于《区级机关2018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讨论稿)》和《开发区、镇、各街道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制定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级机关2018年度综合考核(绩效评估)办法(讨论稿)》和《开发区、镇、各街道2018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三、会议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区委农工办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会议研究讨论了《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的《钟楼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
五、会议研究讨论了《钟楼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并听取了全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安监局关于《钟楼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和全区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两个核心,强化隐患排查,强化即知即改,强化监管处罚,强化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会议原则同意区安监局提出的《钟楼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