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钟楼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开发区、各街道民政办(社事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现代民政建设,现制定、印发《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请遵照执行。
钟楼区民政局
2017年3月15日
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区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以及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具体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补短板、强基础、求突破、树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现代民政为努力方向,着力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现代民政体制机制,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整体提升,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民生保障。
一、强化民生基本保障
1、筑牢兜底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由民政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筑牢兜底保障底线。严格执行上级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最低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稳步提升困难群体保障水平。
2、深化“救急难”工作。健全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的长效机制,制定“救急难”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制度的配套衔接,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高于70%,年度封顶线高于本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3、提升社会救助能力。严格执行《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有关要求,深化申请救助核对成效,助力精准救助。全面推进标准化的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建设,打造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品牌。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渠道,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建立政府主导保基本、市场介入作补充、社会参与献爱心的“三位一体”社会救助工作格局。
4、增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水平。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内容和标准,实现全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全覆盖。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灾情响应能力。健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应对机制,引导专业救援力量全方位参与灾害救助。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率先在全市实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
5、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夯实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新建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5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3个老年人助浴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培育1个以上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机构。推进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60%、36%。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对新增政府援助服务对象和居家养老服务绩效进行评估。
6、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水平。五星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投用,建成延陵居老年颐养中心,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8.5张。进一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护理型床位、社会力量举办床位分别占总床位数的54%、72%以上。推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92%以上。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监管,联合民政、消防、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查联治机制。
7、实施“幸福养老”系列工程。推进以“幸福驿站、幸福手环、幸福家居、幸福春晚、幸福保障”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养老”系列工程,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强与12349等社会化服务机构合作,在街道、社区建成“幸福驿站”,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康复等多样化、管家式服务。在老年人群体中推行“幸福手环”,实现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精准管理、虚拟结算、防走失救助等功能。与美家美护家居服务养老协会合作,实施“幸福家居”,为部分居家养老中心和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公益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依托养老服务协会举办老年人“幸福春晚”,展现老年人、养老护理员的良好精神风貌。推进“幸福保障”,为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投保“公众场合责任险”,推广老年人“安康险”,织密意外伤害保障网。
8、做好老龄宣传和精神关爱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第八个敬老月、江苏省第三十个敬老日活动,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爱老氛围。提升老年精神关爱内涵,开展养老知识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行动。新增“心灵茶吧”8个。
三、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9、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健全以家庭养育为基础、社会帮扶为辅助、基本生活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健全“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镇、开发区、各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水平,加强困境儿童督导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困境儿童及家庭提供专业服务和帮扶。
10、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供养标准增长机制,关注重点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需求。继续对70岁以上独居、80岁以上空巢老人提供邻里结对守护服务,对特殊空巢老人签订关爱照料协议。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缓解其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
11、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法》宣传,做到学法与普法同步、知法与用法结合、促善与治善并举。稳妥做好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工作,规范开展各项慈善募捐和慈善活动。加强慈善超市建设,促进慈善超市法人注册登记和市场化运营。推动慈善组织登录全省慈善信息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巩固慈善资金来源渠道,大力开展“慈善六助”等公益活动,帮助困难群体渡过难关。
四、深化社区治理创新
12、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和谐(平安、文明)社区创建,运用好测评结果的导向作用,发挥先进村(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村(社区)提标补短。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新建4个社区服务中心,努力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整体水平。
13、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完善提升智慧社区手机APP系统,在办事进程、互动评价、平台整合上有突破。助推南大街街道“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促进社区回归自治和服务本位。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工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的“三社联动”服务机制,扎实做好“四级联动”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深化社区“减负增效”和“政社互动”,做好2017年度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的初审,跟踪落实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14、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借鉴“百议堂、三会共治”等协商民主做法,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进城乡基层组织“微自治”,推动民主自治向村(居)民小组、城市小区和自然村延伸,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民主创新实践。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城乡社区(村)结对、参观等交流活动,以城引乡,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5、加强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新增民办社工机构1个以上,推动社会工作服务纵深发展。加强社工人才培养,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规范社工选聘管理。推行“青蓝工程”、实训轮训等举措,提高社工业务能力。探索培育“全科社工”模式,建立“一门清”导办、“一门式”受理、“一单式”跟踪、“一站式”办结的社区服务新机制。开展社工队伍建设“五个一”活动(精读一本好书、提供一份考证奖励、举办一次业务培训、组织一次全面体检、传递一份生日祝福),提升社工综合素养和凝聚力。鼓励社工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每年新增持证社工不少于20人,每万人拥有持证社会工作人才数达7.5人以上。深化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拓宽志愿服务领域,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五、推进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16、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建成投用区级社会组织培训活动中心,推进区级孵化培育基地实质化运作。加快镇(街)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网络,实现镇(街)孵化培育基地全覆盖,新增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5个以上。稳妥实施行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新增4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不少于5家。
17、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以项目资助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扶持,保障社会组织自身项目运营收入。总结推广优秀社会组织的成功经验,培育和树立社会组织典型,培养社会组织研究和管理创新人才。
18、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落实好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彻《区委组织部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四个集中”行动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的精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探索成立区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六、提升双拥优抚安置水平
19、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实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抚恤优待水平,组织好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医疗巡诊和精神抚慰等“三关爱”活动,提升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认证率达100%,数据核查率达100%。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符合安置政策的部队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率达100%。
20、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社会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发展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发展壮大拥军优属志愿者和行业拥军优属队伍。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军地互办实事活动,为军地深化改革提供有效保障。抓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区)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双拥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1、优化区划地名管理。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建立本级地名库,出台历史老地名保护名录,通过专题片、文集、微信等方式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
22、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服务设施和登记员队伍建设,探索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试点。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创建婚姻登记服务品牌。
23、深化殡葬管理服务。严格执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政策,鼓励实行生态殡葬。推进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镇(街)立体式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覆盖率达100%。
八、增强民政综合服务能力
24、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深化省现代民政示范区创建成果,制定《2017—2019全区民政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区街联动、责任分解和项目实施,推动行动计划落地。加强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平台,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依托12349平台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打造钟楼民政管理服务品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保证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25、加强民政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区委“三大一实干” 和“四个过硬建设年”活动部署,结合民政实际,组织开展好以大讨论、大走访、大转变、实干为民为主要内容的“三大一实干”活动,进一步提升民政干作者服务本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以“五思五心”(思初心,心中有党;思初心,心中有民;思初心,心中有责;思初心,心中有爱;思初心,心中有度)等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提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凝聚力。
26、塑造民政形象。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做优慈善文化、社区文化、双拥文化等品牌,提升钟楼民政影响力。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增强主题活动策划,讲好钟楼民政故事,传播钟楼民政声音。健全政务信息报送、考核机制,促进政务信息报送量质并举。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完善信访工作流程,落实属地管理,确保无重大信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
27、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通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政局党组从严治党的制度措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排查民政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