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局各科室(中心):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我区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经研究,决定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建12348法律服务队,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12348法律服务队由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基层工作、法律援助等管理机构行政人员组成;吸纳部分律师、调解员等专业人员参加;吸收部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做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加。法律服务队设队长和副队长,队长由副局长周国九担任;副队长由局法律服务科科长毛磊担任。法律服务队开展工作时,可根据任务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补充人员构成。
二、职责任务
12348法律服务队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成,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根据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重大项目关注力度,实时提供贴近式的法律服务。加强纠纷风险预警和重大事件的排查,及时参与和做好重大事件处置,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2、开展民意访问征集工作。深入基层组织、企业和人民群众,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广泛地开展法律服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征集,组织研判,出台针对性强的法律服务产品。
3、组织巡回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安排,采取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多渠道、多途径广泛开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法律“六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4、参与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发生在我区或涉及我区群众的外地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针对事件的性质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法律专业人员主动出击,做好法律服务、善后法律保障和纠纷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为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施上门服务,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
6、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及时掌握工作短板和不足,适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水平和群众获得感。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