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考评细则》的通知
镇、各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工作沟通情况、辅助决策的作用,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水平,现将新修订的《2018年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钟楼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考评细则
一、信息数量考核目标:各司法所每月报送信息2篇;区局:综合科、法宣科、法服科、基层科、调处(法援)中心每月2篇。
二、信息录用得分考核目标:全年被市局、省厅、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机关信息录用综合得分目标:各司法所、区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20分。
三、信息计分办法:
(一)省厅采用信息 《江苏省司法厅电子政务平台》(含江苏省司法厅门户网)单篇采用记2分;综合采用记1分。附图片加1分。《江苏司法行政信息快报》单篇采用记4分;综合采用记2分。《江苏司法行政工作简报》单篇采用记8分;综合采用记4分。《专报信息》单篇采用记5分;综合采用记1分。省厅月度综合信息研判报告采用钟楼区研判报告内容的,参照《江苏司法行政信息快报》标准计分。 (二)上级机关采用信息 省委政法委单篇采用的信息加10分、综合采用的加2分。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办公厅单篇采用的信息各加20分、综合采用的各加5分。中央政法委单篇采用的信息加80分、综合采用的加20分。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单篇采用的信息加100分;综合采用的加50分。 (三)领导批示信息 省厅主要领导、常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单篇加10分、综合加5分;分管领导批示的,单篇加8分、综合加4分。省委政法委领导批示的信息,除主要领导外,其他的单篇加10分、综合加5分。省委、省政府、司法部主要领导批示的信息,单篇加100分、综合加40分;分管领导批示的,分别加60分、20分。中央领导批示的信息,单篇加200分、综合加80分。
(四)市级采用信息 市委、市政府信息得分,以市委市政府采用为准;《常州司法行政简报》采用,每篇计10分;区局报送月度《信息研判报告》,每篇计1分。
四、信息稿酬:基础标准、提高标准、特别标准
基础标准:对各地、各单位信息年度目标得分以下的得分,按照基础标准发放稿酬,每分10元。
提高标准: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年度目标得分以上的得分,按照提高标准发放稿酬,每分20元。
特别标准:被中办、国办单独录用的每篇另计500元、综合录用的每篇另计300元;受到司法部领导、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单独录用信息每篇另计500元,综合录用信息每篇另计300元;受到省厅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单独采用信息每篇另计200元,综合录用信息每篇另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