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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8年钟楼区安监局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9782/2018-00003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8-04-12 发布日期: 2018-04-1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各安监办: 现将《2018年钟楼区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2018年钟楼区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强化依法治安的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遵循法治程序,运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发展,为钟楼安全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
关于印发《2018年钟楼区安监局 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大队,各安监办:

现将《2018年钟楼区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

2018年钟楼区安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强化依法治安的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遵循法治程序,运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发展,为钟楼安全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依法履行监管职能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领域实际,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基础性工作。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把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奖励等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加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以法治安理念。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学法遵法守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保障安全的能力。打造监管主体和监管对象都主动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三、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国家安监总局规定和省安监局要求,根据本单位人员、装备、设施等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工作的重点,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及双随机检查实行网上跟踪,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四、强化行政执法和监督

要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证据确凿的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执法与服务相结合,达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事故查处的过程控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有关程序,狠抓责任落实。自觉防止和纠正监管不力、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五、完善和坚守执法程序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自由裁量基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执行包括现场检查、立案上报、听证告知、审核决定、文书送达和建档归档等程序性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审批、事故调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程序上的合法性。 

六、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为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的要求,全面开展非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深化备案制度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 

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故查处、行政审批等事项依法公开,重要事项在政府网站、报纸等主流媒体公示公告。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有效防范非法行政、违规行政行为及腐败现象的发生。 

八、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实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发文程序合规,杜绝“未审先发”的现象。

九、建立健全行政救济制度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对可能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复议、诉讼案件做到“零撤销”、“零败诉”。 

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按照《常州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常依法办〔2018〕1号)的要求,根据《常州市安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由局党组讨论决定,并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服务,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十一、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查处

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防范措施。 

十二、加强执法档案管理

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安全监管许可证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许可案卷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档案装订规范,案卷归档符合规定要求。 

十三、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加大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落实行政指导相关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加强调研指导,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十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继续推进开发区、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在南大街街道先行先试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镇、街道委托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思想和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树立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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