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责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于2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执法计划报区安委办。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的意见
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迫切需要,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长远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为巩固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成效,区安委会决定2018年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全面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一个目标”。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目标,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各项工作措施。到2018年底,全区所有企业基本实现“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到位)。
(二)坚持“两个核心”。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核心,有效落实监管措施,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落实“三个100%”。违法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实名举报核查率100%,违法犯罪移送率100%。
(四)实现“四个明显”。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明显上升,事前立案占全部立案比例达85%以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增强,加大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打击力度;执法质量效果明显提高,执法一家、规范一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执法能力、监管水平、队伍素质明显提升,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解决一般性检查多、执法少和行政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注重教育引导、警示震慑,促进企业主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和现有执法条件,以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导向,明确执法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区分轻重缓急,力求执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防止片面追求执法覆盖率。
坚持过罚适当。根据客观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做到程序正当、依据正确、证据确凿,规范自由裁量,维护法律权威性、严肃性,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统筹协调。加强执法工作统筹部署,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上下协调、多方联动、综合治理,注重多部门协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机制建设,严格监督管理
1、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在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指导下依法履职,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2、科学运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并报备区安委办,按照年度计划开展监管执法。执法计划要发挥执法导向性作用,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按照有关部署开展安全大检查的,要及时调整变更年度执法计划,存档备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明确每个企业的安全监管层级。贯彻落实“双随机”执法要求,要随机抽取被查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常州市“双随机”监管抽查平台。
3、突出重点企业执法。按照不低于年度执法60%的工作量,明确本部门重点监管企业的范围、名称、数量,对其开展重点执法。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执法力量和资源,对危险程度高、安全基础差的重点企业按规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执法覆盖率。对重点高危企业要通过“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促进整改,形成“执法闭环”。
(二)强化执法力度,注重执法成效
4、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时一并开展职业健康执法,依法检查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典型违法行为依法从重查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增强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执法检查必须坚持执法为主,严格执行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严禁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在日常执法中发现有关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严格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
5、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严格证据的采集、固定、保存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信息公开和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评议、“双公示”等制度,确保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执法信息要及时录监管平台,全程接受跟踪监督。
6、加强监管执法监督。加大各部门内部监督,要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纳入对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区法制办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指导监督;强化外部监督,及时发布监管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络平台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监督执法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7、提高监管执法成效。强化依法治安的思想观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商场市场、养老机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工贸企业等行业领域,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煤气防控、外包项目作业人员等重点环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集中优质执法资源,采取专项执法形式,集中办理“大案”“要案”,提高执法震慑力;健全执法复查机制,通过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
8、严肃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上限处罚。严肃事故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三)形成执法合力,确保依法履职
9、增强监管执法合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界定部门之间、部门层级之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防止互相推诿,消除监管盲区;同级部门之间、部门层级之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增强执法合力。持续推进监管执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进一步加强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在南大街街道试点委托执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各地区的委托执法工作,使区、镇(街道)形成执法监察合力。全面分析近三年来工矿商贸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对多发易发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有效防范和压降事故。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推动各相关部门在资质许可、职业准入、投融资、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授予荣誉等方面依法对其予以限制或禁止。
1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落实监管执法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探索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检查,邀请专家参与,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开展监管执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执法先进典型,树立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和权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认识,切实把执法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来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推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落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监管执法职责边界,统筹做好本系统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执法检查、督查,营造执法的氛围、树立执法的权威。要把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事前、事中、事后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以执法推动监管工作落实,以执法检验监管工作成效。
(三)加强考核督导。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将月度执法工作情况报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区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各地区各部门监管执法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比重,并组织专项考评,对执法计划实施、执法检查效果、执法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顶真碰硬、执法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情况报送不及时、执法行为不规范等情形将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