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钟楼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发区、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钟楼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钟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常州市钟楼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为目标,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为抓手,不断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力争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地区、各部门承担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确保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在我区不折不扣贯彻执行。采取专题宣讲、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宣传《实施意见》,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逐项研究、逐一细化、逐条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影响制约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制定出台我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完善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综合考核、综合督查、巡查督导,加强平时的履职检查和年度的履职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和细则,推行差异化考核,考核目标差异化,考核结果差别化,真正体现奖优罚劣,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定期向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明确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职责。成立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专委会承担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定期向区安委会报告工作。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4.落实行业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着力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行业领域生产安全。充分发挥区安委会的作用,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5.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严密的安全制度、措施,规范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建设;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性分析和安全管控,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重点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全员工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开展演练,加强综合应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落实防范措施,狠抓重点领域
6.开展工贸领域隐患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数据调查摸底,并实行动态更新。针对2017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行业领域,集中开展整治活动,继续推动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建立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基础台账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涉氨制冷、涉爆粉尘及有限空间等安全专项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对安全风险和隐患的领域、环节和场所,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确保各领域安全生产。
7.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263”整治和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有关要求,推进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强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全区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一图一卡一册”的建设;深化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加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
8.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加大推动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整治,推进国省道、农村道路的隐患整治和改造;加大“两客一危”车辆监管,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规范客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加强路面巡查管控,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9.开展火灾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工作;深化“三合一”、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整治成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又不配合落实整改的单位、场所,坚决予以处罚、关停;规范基层微型消防站建设,确保有效运行。
10.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工作。医院、学校、养老院、宾馆、商场市场、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作为整治重点,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整治计划,摸清各类场所的底数并建立台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行为的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逾期不整改的单位通报批评,达到处罚条件的一律严格处理。
11.开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共同维护特种设备安全。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实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安全措施。建立特种设备超期服役和存在严重隐患的特种设备报废制度,及时淘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
12.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一体化监管。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落实工矿商贸、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及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以尘毒危害因素和化工、冶金等行业为重点,加强职业健康专项治理;以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建设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多、有新发职业病例、有信访举报事项的企业的执法检查,切实消除一批职业卫生隐患。
13.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和两会、汛期、节后复产复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加大重要节点、重点环节的安全防控,落实好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实现监管工作的重点防控、无缝隙管理,强化应急值守,确保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安全。
三、强化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执法
14.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方案,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作为执法年活动的攻坚对象。各地区、各行业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3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对象,纳入重点监管执法范围,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营造依法治安的氛围。加强对各地、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开发区、镇、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
15.全面规范监察执法工作。按照“分级监管、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检查计划,确保计划执行率达到100%。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完善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联动机制。规范监管检查方式、执法程序和标准。依据《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的配合衔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购买专业技术服务开展安全检查,邀请专家参与,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服装、标志,加强执法装备配备。
16.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依法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有影响的一般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事故查处的时效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生产性事故全面进行调查,结案率达100%,并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结案、责任人必须追究到位、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和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积极协调各行业监管部门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建立信息通报定期联系机制。
四、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17.加强全社会的安全宣传教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的要求,建立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广泛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和知识,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18.突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切实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提高从业人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围绕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强化季节性动向性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
19.构建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络。树立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在日常执法中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分层次、有计划地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充分利用“钟楼安全生产”等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等媒体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安全生产典型案件,扩大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面。
五、加强源头管理,防控安全风险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建立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21.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常州市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实施方案》、《常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10家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示范企业为基础,以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先期完成网上申报要求为重点,分层次指导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估管控工作。
2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对照标准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督查问责范围,促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在规定期限内100%完成挂牌督办整改任务。
23.开展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和涉爆粉尘、冶金煤气、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刻吸取国内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落实管控措施,构建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管线管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机构、住宅小区、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特种设备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4.加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培训演练,针对危化品企业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应急特点,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演练起到检验预案、提升救援能力的效果。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必须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现场应急处置卡,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六、加强基层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25.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深入学习,全面、准确、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用执法带学法,以学法促执法”的理念落实到日常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执法实务培训,鼓励安监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开展安监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安监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理,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
26.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对企业的违法违规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根据《常州市钟楼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畅通企业失信行为及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及时查处举报投诉事项,鼓励广大市民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7.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按照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要求,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扩大覆盖面,深化标准化建设成效。根据《常州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优化规范评审工作。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对未按标准化运行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摘牌等措施督促企业真创建、真运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
28.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互动共赢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建立安全帮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安监〔2017〕175号),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多方参与”的原则,逐步在全区建立健全安保互动良性机制,推动建立保险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事故预防合作机制。
29.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监管职能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反映安全生产方面的非法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认真受理、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及时反馈和公开处理结果,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
30.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狠抓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安全生产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