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以来,钟楼房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房管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区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工作,下面简要回顾2018年上半年房管工作:
一、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住房保障工作
2018年,钟楼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2000套、基本建成2000套。岳津河东、青枫公园东侧地块等6个棚改项目拆迁已完成,董家塘地块、机床厂周边地块正在拆迁中,按省目标任务计算口径,已开工1560套、基本建成1560套,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8%。钟楼区2016年列入棚改的11个项目已全部拆迁,2017年列入棚改的14个项目,已完成8个项目的拆迁工作,其他6个项目在推进过程中。
7月2日,在市房管局大力协调支持下,钟楼区2018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取得了省住建厅的确认函,涉及邹区刘巷村片区、周家大村等8个征收(拆迁)项目和邹新花园安置区C区等3个安置房项目,计划征收(拆迁)民房1446户,涉及面积43.24万平方米;非民房24户,涉及面积14.22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2380套,涉及面积24.71万平方米。
截至6月30日,钟楼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安置67户,发放新申请租金补贴137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4户,共有产权房13户,实物配租年审183户,租金补贴年审135户,做到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保尽保。
(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18年常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常发改〔2018〕33号)文件要求,我局受市局委托,今年计划对西新桥二村14幢房屋(415户、约2.9万平方米)、清潭新村28幢大板房(1230户、约7.2万平方米)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内容包括外墙修补粉刷、楼道出新、构件除锈上漆、破损雨水管更换等,项目计划总投资1770万元。目前,我局已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立项等前期工作。西新桥二村专项整治方案已公示,正在组织施工图设计、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施工招标等工作。
根据《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我局已对7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产权人发放了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督促其进行解危,同时抄送属地街道。要求各街道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在汛期、台风等天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疑似危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并落实监控措施。对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督促危房所有权人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通过加固或修缮实施解危,无法解危或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对明确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迅速撤出人员,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三)公房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直管公房安全管理工作,5月20日开始,我局联合委托管理单位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直管公房安全巡查工作,对青果巷、西直街、南河沿等片区老旧公房进行了重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措施,逐一落实。另外,向住户发放房屋安全友情提醒450份,告知住户用电、用火等方面安全注意事项。公房换证5户,房改售房7户,租金征收率完成全年的55%。
二、大力创新物业监管工作
(一)物业监管工作
1、按季度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考核
根据《2018年钟楼区和谐物管工作考评细则》和《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考核指标》要求,结合文明城市一二季度测评、长效管理每月考核,2018年一季度,对各街道进行了新、次、二类小区物管事项及长效管理、文明城市考核,在考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二季度考核则结合“诚信物业、美丽家园”主题活动正在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平时每月积极配合市局对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双随机考评工作,会同各街道对各小区按照标准进行逐条指导并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认真督促物业企业和所属街道一一整改到位;发现有些物业不主动配合的,会同街道、社区召开公司约谈会,同时对整改不到位或不整改的企业进行诚信记录。
2、小区物管会推进和业委会成立与换届的指导工作
严格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具备成立条件的,做到成熟一个成立一个,今年上半年新成立及换届备案业委会备案5个,物管会变更备案4个,新成立物管会5个。
3、服务项目备案和接管保证金收取
今年上半年来共对服务项目进行备案18个,所有备案的180个项目落实有效监管工作;住宅项目接管保证金收退9家,根据服务面积和约定的不同,除退还后还累计收取接管保证金共计295.8万元。为服务项目进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4、物业承接查验及基础工作
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在全市没有统一样稿,没有可参照范本的条件下,我区主动探索,正在完善承接查验相关文件,要求新交付小区的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必须进行承接查验,并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给予公示,到属地街道和我局进行备案。目前,已累计对13个小区进行备案,对以往交付项目的资料也正在督促收集完善中。
5、参与小区物管用房验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共参与了5次新交付小区物管用房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整改,严格把关,将合格产品交到小区业主手上。
6、物业管理区域备案监管
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的通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按照备案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批复;2018年上半年对符合要求的5个项目进行了备案,截至目前累计备案15个物管区域。
7、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
根据《省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通知》,对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的公告》具体标准,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今年上半年市局表彰省级示范2个,市级示范4个,市级示范复验1个。
8、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吸取国内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安全制度健全、设施设备完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均与街道100%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和长效管理工作
1、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按照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操作手册》要求,结合我区住宅小区实际,我局积极落实区文明办要求,每周对辖区进行,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同时积极组织开展“诚信物业、美丽家园”主题活动,5月31日下午,我局开展了“诚信物业、美丽家园”活动推进会,开发区、邹区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物管科(办)负责人参加。对《关于开展“诚信物业、美丽家园”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进行了讲解和具体部署。
上半年我局先后完成了区市文明办25号至50号等督查通报的182个问题及数字城管平台31条整改问题。不管是物管项目还是非物管项目,均督促街道、社区和物业服务中及时处理,并要求整改前后对比拍照反馈率100%,按时答复率100%,同时也完成区有关工作组督查的住宅小区问题,一一整改到位且及时反馈。
2、长效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按照长效管理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深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处、所属街道、社区进行宣传、培训,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有余地、不留死角,始终抓好流动性重复回潮问题。对小区进行不定期督查,查出问题,口头告知管理处限期整改,在街道和社区的协同督促下,整改率达100%,同时,认真及时处理好12319平台投诉电话487个,落实整改率100%。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报修收件1927件,现场查勘1916件,使用申报2137件,使用审核1704件,结算申报847件,结算审核500件。其中一般程序:报修收件1801件,现场查勘1790件,使用申报1747件,使用审核1347件,结算申报564件,结算审核374件;应急程序:报修收件126件,现场查勘126件,使用申报390件,使用审核357件,结算申报283件,结算审核126件。
三、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责任
(一)去年10月,房地产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注销、商品房现售备案等相关业务权限全面下放至我局。上半年,我局共开展预售项目风险评估15件;发放预售许可证15张;发放现售备案证2张;办理合同数据修改6件,合同备案注销332件。
(二)为加强钟楼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有效降低预售商品房交付风险,我局积极推广商品房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模式。截止2018年6月底,钟楼区共有9个项目落实了托管,托管总面积达20.7万平方米。目前托管项目建设进度、房屋销售及归集情况在正常有序推进。
(三)与房产信息中心合作,编辑出版每月一期的《钟楼区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内容涵盖全区商品房销售情况、二手房交易情况、存量房去化情况、楼市政策解析等方面。报告及时报送钟楼区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四)2018年1-6月钟楼区房地产运行情况
1-6月,商品房成交42.3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8.24%;商品住房成交30.1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9.86%。商品房均价11587元/平方米,同比上升33.41%;商品住房均价14450元/平方米,同比上升47.27%。商品房新增供应40.8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7.10%;商品住房新增供应34.8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9.37%。
至6月末,商品房累计可售余量为238.9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09%;商品住房累计可售余量为19.1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05.24%。按照前12个月的月均销售速度,商品房累计可售余量的去化周期约为33.8个月,商品住房累计可售余量的去化周期约为5.42个月。
四、有序开展党建工作
一是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二是完成了2017年度支部党员的民主评议;三是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党员义工365行动,组织全体党员上路除雪、参加一袋牛奶的暴走活动;四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1名,慰问结对社区、村困难党员4名,入户帮扶阳光扶贫对象4名;五是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局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六是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
五、钟楼区房产管理局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钟楼房管局会在巩固上半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住房保障、物业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具体规划如下:
(一)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住房保障各项工作
1、棚户区改造工作
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棚改工作要求,积极与国开行省分行、市房管局、市安居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棚改对接工作,与各实施主体进行专项对接,协调解决棚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对已取得省住建厅确认函的钟楼区2018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积极配合办理有关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对列入棚改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定期督查,力促钟楼区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提前完成。
2、房屋安全管理
加快钟楼区老旧小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程的进程,在12月底前,完成对西新桥二村14幢房屋专项整治工程验收、审计工作,清潭新村大板房整治工程将根据居民意见等实际情况推进工作。
按照省、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钟楼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的意识。部署开展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加强与各街道联动,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经鉴定为C、D级危房后期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房屋安全培训,做好填报、更新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工作。
3、公房管理
加强管理,做好全年直管公房租金征收工作。通过日常巡查、上门走收租金等方式,发放房屋安全告知书,提高公房使用人房屋安全意识。按照市局房改工作统一部署,做好成套、不成套公房出售工作。对排查出的82户、2360平方米危险直管公房进行维修,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做好落实政策的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及纠纷协调等工作。
(二)重视创新物业监管工作
1、推进“诚信物业 美丽家园”主题活动,加大物业监管工作力度。
2、根据省、市、区各级要求,按照方案做好西三村省级示范宜居工程,逐步推进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直至项目通过验收。
3、待常州市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办法)出台,将按照要求及时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目前已经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4、加强物业服务合同的规范性监管,住宅小区项目服务合同备案。
5、破解难题,引导业委会、业主自律有新举措,加强业主委员会指导工作,要求业主委员会对公共收益向全体业主公示,使用必须征求业主意见。
6、配合央企、国企做好“三供一业”移交。
7、扩大宣传,获得更多舆论支持。建立客观的舆论导向、公正的舆论监督,利用小区《和谐物管》专栏建立《诚信园地》,表彰诚信业主,宣传诚信故事;开设和谐物管道德讲堂,开展各类咨询、演讲、比赛活动;组织人员走访业主,了解业主对物业的要求,帮助业主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积极与媒体沟通,引入谴责机制,对极少数有违规违章行为的业主进行舆论谴责,强化社会公德意识和业主责任意识。
(三)加大力度狠抓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1、完善预售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障市场安全
继续依法妥善处置好已经发生的烂尾楼风险项目,配合做好钟楼区项目风险处置的收尾工作。针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出现破产清算、引发的群体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重点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推行商品房预售风险排查及评估制度、商品房售楼说明书制度、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房地产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度、房地产项目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着力解决群众集中反映的房地产交易风险问题,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积极防控房地产市场风险。
2、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
通过 “三把关”(即资金投入关、形象进度关、三方资金监管关),确保商品房依法依规销售。坚决落实中央调控要求,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科学定位,坚决打击投机炒房,切实规范市场秩序,迅速开展控房价、稳市场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市里下达的调控目标,坚持“分区调控,同城平衡”的原则,做好房源统筹和价格平衡工作,确保完成区域调控目标任务。
3、加大调控政策宣传、专项检查力度
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传达省市区市场调控的有关要求,稳定市场预期。坚持专项检查常态化,重点查处虚假宣传、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捆绑销售、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4、积极开展房地产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建立完善房地产数据监测体系,加强数据分析力量,与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对接,积极参与市场监测分析、课题研究和市场评论工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5、继续做好钟楼区去库存工作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租赁市场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钟楼区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工作;进一步做好钟楼区非住宅商品房的去化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