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
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1
常钟市监案字〔2018〕Z010号
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案
常州爱巴克商贸有限公司
91320404MA1T7L7B54
李加升
经查,当事人商品厂商识别代码注销后,仍使用扫码设备对产品条码进行扫码收银操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擅自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行为。
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经营上述产品数量少,社会危害小,并不影响产品质量,且无主观恶意,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决定处以警告,罚款。
主动履行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0日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
2
常钟市监案字〔2018〕S036号
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钟楼区永红川华副食品商店
92320404MA1PXC960G
王锁华
经查,2017年12月27日,当事人在履行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后,销售了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免予处罚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不影响食品安全,并能积极配合调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食品。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