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
常钟市监听告字〔2018〕W051801号
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变更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撤销你公司变更登记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提交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书》、《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章程》等材料,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了《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04042058公司变更〔2017〕第12220022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蒋银娣变更为王纪福。经查证,蒋银娣于2011年11月19日因各种疾病死亡,公安部门于 2011年11月21日注销其常住户口。你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书》、《常州盛程纺织有限公司章程》为虚假材料。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鉴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拟撤销你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取得的公司变更登记。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撤销你公司变更登记,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雄、蒋倩 联系电话:0519-83276006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