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8年4月28日收到关于老式蛋糕样品(抽样单编号:GC18320000294930456)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8年5月2日送达经营企业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GC18320000294930456的不合格食品
(一)基本情况
表1 不合格食品基本信息表
抽样编号
GC18320000294930456
样品名称
老式蛋糕
生产日期
2018年3月22日
型号规格
350克/盒
标称生产企业
常州市丽丰食品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
钟楼区北港鹏民副食品超市
检验不合格项目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合格。
检验机构
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监管部门收到检验报告日期
2018年4月28日
检验报告送达企业日期
2018年5月2日
(二)经营环节
我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具体处置情况见下表。
表2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表
处置措施
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购进12盒,抽样8盒,库存4盒已退回生产企业,未有销售。
产品控制
1. 产品控制措施
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2.产品控制具体情况
钟楼区北港鹏民副食品超市提供了“老式蛋糕”的进货查验材料,包括生产商资质及出厂检验报告,以及送货单和退货证明。该店共采购了12盒“老式蛋糕 2018.3.22”,抽样8盒,库存4盒该店于2018年4月3日已退回生产商常州市丽丰食品有限公司,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未有销售。
原因排查
抽检不合格项目为防腐剂问题,应是食品生产商生产工艺导致。因该批次不合格报告同时也送达了生厂商当地监管部门,故未有追溯。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后能积极配合调查,且未产生危害后果,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处罚款50000元,并上缴国库。
整改复查
我局后期会对该超市进行复查及产品抽检。我局同时告知该超市负责人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经营者应当切实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通报移送
未有移送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