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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绿豆冰糕”(20180522)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014119854/2018-00059
组配分类: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监局
产生日期: 2018-09-03 发布日期: 2018-09-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我局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关于“绿豆冰糕”(20180522)样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8年6月29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钟楼区邹区好丽华休闲食品商行销售的“绿豆冰糕”(20180522)产品(一)抽检基本情况。《检验报告》No:(2018)CZ2018SS0095,食品名称:绿豆冰糕(原味),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5-22,标称生产者名称:无锡市台盛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论:经抽样检
关于“绿豆冰糕”(20180522)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我局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关于“绿豆冰糕”(20180522)样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于2018年6月29日送达销售单位并启动核查处置,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报告如下:

钟楼区邹区好丽华休闲食品商行销售的“绿豆冰糕”(20180522)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No:(2018)CZ2018SS0095,食品名称:绿豆冰糕(原味),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5-22,标称生产者名称:无锡市台盛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于2018年6月29日对销售单位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在异议期内未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复检。当事人共购进“绿豆冰糕”(20180522)25箱,至2018年6月29日案发时止,已全部售完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督企业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以及对召回产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情况。

钟楼区邹区好丽华休闲食品商行依法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要食用抽检不合格食品,并配合生产企业采取召回等措施。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钟楼区邹区好丽华休闲食品商行承诺将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食品质量。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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