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钟楼区泰村幼儿园易地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经开管委[2018]5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幼教资源紧缺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均衡教育的迫切要求,原则同意由你下属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钟楼区泰村幼儿园易地新建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邹区镇,泰村路以西、徐家湾以南。项目总用地面积8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8平方米。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1幢3层幼儿园,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地面停车场地、活动场地、门卫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2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63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6.2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01.2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钟预[2017]30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720035号);我局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钟发改[2017]91号);项目单位出具的节能审查承诺表等。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7-320404-84-01-53455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