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松涛路(茶花路—月季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钟经开管委[2018]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沟通周边道路脉络,构建快捷宜达的交通网络,原则同意由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松涛路(茶花路—月季路)道路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北港街道,拟建道路西起茶花路,东至月季路。总用地面积132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标杆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69.04 万元。资金由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技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 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05835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