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钟楼区邹区镇振中路(S239-腾龙路)绿化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钟经开管委〔2018〕2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美化道路,体现钟楼转型发展活力的风情展示带,原则同意由常州钟楼园林绿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钟楼区邹区镇振中路(S239-腾龙路)绿化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道路西起S239,东至腾龙路。总长为2480米,绿化面积79000平方米。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道路两侧各15米宽绿化带,其中在振中路腾龙路口的西北角和西南角进行节点绿化。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350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1715万元,二标段投资635万元。资金由常州钟楼园林绿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12693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