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农业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钟楼区海石河及周边水系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钟农〔2018〕26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体质量及河道周边环境,提高河道活力和自净能力,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水利局实施钟楼区海石河及周边水系整治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北港街道、五星街道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海石河整治工程、箱涵(青枫公园段)整治工程、下塘沟河清淤工程及护场河整治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342.84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水利局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6-01-524714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