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岳杨路(东方大道-建凌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钟经开管委〔2018〕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升道路网络密度,以满足产业聚集发展要求,原则同意由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岳杨路(东方大道-建凌路)道路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道路西起东方大道,东至建凌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标杆等)。其中:1、道路工程:总长约104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24米,横断面形式为:4m人行道+16m车行道+4m人行道。2、桥梁工程:在岳津河上建设1座桥梁(单跨跨径20米,桥宽24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00.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35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0.5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81.88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钟楼分局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钟预〔2018〕5号);市规划局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选字第320400201820005号);我局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钟发改〔2018〕11号);项目单位出具的节能审查承诺表等。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05402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