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2018年钟楼区邹区镇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邹政发〔2018〕52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邹区镇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问题,着力改善水环境,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实施2018年钟楼区邹区镇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邹区镇,杏塘村、卜弋村、于家村和桥东村,共4个行政村,涉及14个规划发展村。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2套,总处理能力292吨/天。建设农户生活污水收集管网16396米,化粪池翻修339座,化粪池重建310座。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899.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333.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91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27.22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17367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