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钟楼区海石河及周边水系整治工程的请示”(常钟水〔2018〕22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河道水体质量及河道周边环境,提高河道活力和自净能力,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水利局实施钟楼区海石河及周边水系整治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北港街道、五星街道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海石河整治工程、箱涵(青枫公园段)整治工程、下塘沟河清淤工程及护场河整治工程。1、海石河整治工程:A段整治河道全长约1.2km,清淤土方5654.62m3;B段整治河道全长约0.24km,清淤土方1173.85m3;C段整治河道全长约1.1km,清淤土方10819.13m3;C段董家塘侧新建仿木桩护岸,长约125m。2、箱涵(青枫公园段)整治工程全长约0.7km,清淤土方1675.2m3。3、下塘沟河整治河道全长约0.16km,清淤土方1444.94m3。4、护场河整治工程:A段整治河道全长约0.65km,清淤土方3897.68m3;B段整治河道全长约1.28km,清淤土方3637.7m3;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55.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87.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0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95.9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水利局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6-01-524714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