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批机械施工公司及周边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常钟建〔2018〕3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加快城市区域路网建设,原则同意由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实施机械施工公司及周边地块配套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钟楼区五星街道,怀德中路以北、南运河以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红星道路二十三、横一路、云祥路道路建设及管线、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411万元。资金由常州市钟楼区建设局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全国统一项目编码:2018-320404-78-01-542858
常州市钟楼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6日